【教育时评】
◎李诏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体育法》),于2023年起正式施行。《体育法》第29条明确提出,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这是推进体育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健身意识与健身习惯,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为党和国家培养身强体健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此次修订施行的《体育法》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充分体现了体育教育在“德智体美劳”中的重要作用,也凸显了党和国家对于让体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挥更大作用的强调与重视。
此次《体育法》修订施行后,体育教育的考核机制将变得更加专业化、制度化、体系化,更加符合体育学科自身的特点。这样既能推动体育教育在广大初中、高中课堂上更好、更科学地实践,还能激励青少年积极从事体育锻炼。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可全面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为培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可用之才打好身体健康基础。
体育教育是提高广大青少年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不仅关乎人的生理健康,还关乎心理健康。长跑、游泳等个体性的体育活动,有助于培养坚韧不拔的品质,练就克服困难的决心,形成优异品格;足球、篮球等群体性的体育活动更能促进人与人的交流合作,塑造团队精神。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对于青少年身心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有助于我们全面推进体育教育改革,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这就要求我们要进行系统规划,完善广大青少年从事体育活动的相关配套措施;培养一批技能过硬、业务突出的优秀体育教师;加强体系建设,统筹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积极宣传体育文化,促进体育交流,培养青少年体育精神,让广大青少年自觉、积极地从事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