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 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 |
张勇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马光远 著名经济学家 |
黄先海 浙江大学副校长 |
易小准 世界贸易组织前副总干事、 商务部原副部长 |
视觉中国供图 |
编者按 当前,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是世界经济复苏的新引擎。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发展对原有全球治理规则、秩序提出了新要求,也带来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问题。11月5日,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展首日,第五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数字经济开放与治理”分论坛(以下简称分论坛)在上海举办。分论坛邀请政界、学界和企业界人士围绕搭建数字经济国际化交流平台等热点话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如何释放数据要素潜力,使数字经济更好地赋能全球发展。本版今日摘登5位嘉宾的发言,以飨读者。
要在五个维度发力数字化建设
在数字经济领域,大国间竞争日趋激烈,但这种竞争并非简单看统计数字,而是看在价值层面,数字经济能否给更多人带来福利。
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一方面大大提升了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推动了技术和产业变革,使我国朝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同时也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智能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对我国社会也产生了极其复杂的影响,其后续发展面临着重重挑战。
数字文明的良性发展,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它需要社会政治制度的引导与配合,需要我们积极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让社会的每个群体都能够享受到生产力发展带来的成果。
从历史经验来看,每一种文明都需要一个“抓手”作为它的组织原则。我觉得,在数字文明时代,数字化就是一个抓手。具体来说,数字化从以下五个维度重塑了人类社会,即消费数字化、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化、政府社会治理和服务数字化、社会政治参与和个人权益维护数字化。在我看来,目前我国应该在这五个维度全面发力。
对我国来说,未来发展数字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利用好制度优势。在数字文明时代,我国要继续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强调政府的责任和担当,在促进公民社会政治参与的同时,出台保护个人权利和隐私的制度。
除此之外,我们要坚持基础设施共享,坚持发展共享,携手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掀起以数字化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用制度优势和开放、包容的精神,推动国际社会的合作与共赢。
数字平台为企业走向全球提供机会
近年来,尽管地缘政治冲突、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贸易产生了冲击,但是全球数字贸易依旧保持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
近5年,全球数字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占比持续攀升。2021年,全球数字贸易实现了近40%的增长,远超全球贸易的平均增速。
数字贸易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走向全球市场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也为全球很多国家、地区的中小企业走向中国——全球最大的消费者市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传统贸易方式正在发生改变,现在任何企业都可以通过数字平台直接对接目标市场。无论是做消费品生意,还是利用目标市场平台做工业品批发和采购,他们都拥有了均等的机会。
不断发展壮大的数字平台,能够为全球中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服务中国消费者搭建快车道。同时,全球数字贸易平台快速发展,也对物流网络、金融网络和公共服务网络等数字贸易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数字化物流体系能够实现跨境贸易的全链路优化,让货物统筹、清关、分拨配送等核心环节都被数字化,中小企业全球贸易的运费贵、配送难、时间长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不断优化的基础设施,正在让数字贸易变得更便利、更普惠,也更可参与。而这只是开始,未来我们需要平台、中小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机构各方的共同努力,还需要加强国家间的广泛合作,以建立数字贸易新规则、新标准。
向世界分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自人类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会出现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也会出现一个经济大国。比如,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出现的经济形态是工业经济,以信息化为代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催生了信息经济这种经济形态。与第三次工业革命相对应的是,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代表的经济形态,我们可以把它叫作数字经济或数智经济。
如今,全球主要大国都把数字经济作为未来战略竞争的一个制高点。过去十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其占我国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40%。我国目前的数字经济规模已经稳居全球第二。
在我看来,数字经济发展到今天是全球化推动的结果,也是全球各国合作的结果。
如今,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世界出现了逆全球化的趋势,而这是与数字经济发展潮流背道而驰的。只有世界各国分工协作,每个国家做自己最擅长的事,对全人类、全球经济的发展才是有益的。
下一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好的地方在哪里?我的答案很简单——中国。
为什么这么讲?
目前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是全球最好的。中国为数字经济发展构建的政策生态是非常有竞争力的,同时在数字经济基建方面也走在了世界前列。我国构建了全球规模最大的数字经济网络,我们的5G用户数现在已经超过4亿。
当然,全球经济生态发展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主流仍然是全球化。在数字经济时代,中国一定要继续完善全球最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吸引全球的资本、技术、科技人员,向其分享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红利。
应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协定谈判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动力,数据要素也已经成为全球的新型生产要素。现在,世界各国都已经意识到,数据是重要的增长极,都希望能够占领数据这个制高点。不过,目前数据跨境流动的全球规则尚未形成。
全球数字经济典型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分别是美国模式、欧盟模式和中国模式。中国模式可以被概括为有管理的自由流动模式,或是有管理的开放模式。这种模式对数据要素而言,一方面强调自由共享,另一方面强调安全。
目前,在有序推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我国已经在海南、上海、北京、广东,用法律的形式发布了与数据要素相关的政策文件。
对于目前全球数字经贸规则,有些规则我国认同其理论、能够基本接受,例如在跨境电商方面,我国的跨境电商框架、电子贸易管理文件系统、电子签名等都与国际接轨。同时,全球数字经贸规则中还存在一些对于中国而言接受难度比较小的部分,例如第二次免关税、市场准入等。除此之外,有些全球数字经贸规则,对我国而言接受难度较大,例如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等。
据此,中国首先应积极参与多边和双边数字经贸协定谈判,主动对接基本可接受的条款。目前,对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双边、多边经贸规则,我们采取的方式是积极参与制定、主动建构。第二,对于接受难度比较小的条款,我们要在保障国家安全和数据隐私的基础上,努力去接受这些条款。第三,要倡导开放、包容的全球数字经贸规则体系,为接受难度较大的条款争取缓冲时间。
此外,我们不仅需要在理论层面探讨,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最终在总体安全的前提下摸索出一套数字贸易发展规则体系,即有管理的自由贸易数字经济规则体系。相信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一定能够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打造出中国的数字经济新模式,为数字文明作出积极的贡献。
制定利于数字贸易的多边规则
近年来,联合国(UN)、世界海关组织(WCO)、国际电信联盟(ITU)、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重要国际组织和机制,都在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开放与治理的讨论,而且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中国在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
不久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39.8%。这说明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2022年初,我国制定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各省、市纷纷据此发布了各自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在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中国也引领了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进程。近年来,中国签署了多项含有电子商务专门章节的国际经贸协定,包括《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等。特别是2021年正式开始实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其涉及了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很多前沿议题。
今年8月,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这意味着我国全面推进加入DEPA的谈判。此后,中国将加强与DEPA成员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力争尽早正式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促进数字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数字经济形成于全球化时代,具有天然的开放属性。从长期看,开放是时代潮流,不可逆转。当前,全球的数字经济迅猛发展,需尽快制定有利于数字贸易发展的多边规则。对于未来的数字经济贸易规则谈判,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值得重点关注。
首先,多边数字经济贸易规则的谈判应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这一中心。全球仍有近40%的人口无法上网,谈判的结果应有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其次,在迟迟无法获得世界贸易组织(WTO)全体成员一致同意的背景下,可尝试灵活务实地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推动诸边电子商务谈判。各方应该努力将步子迈得更大、更快,争取在下一届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取得成果。
最后,数字经济贸易规则谈判离不开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各国企业的不断创新和良好实践为制定与时俱进的多边贸易规则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有力支撑。
到2025年,中国的数据总量在全球占比将接近30%。我相信在40多年改革开放积累的雄厚基础上,中国一定会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优化运营环境,鼓励创新,完善监管体系,最终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
(本版稿件由记者魏依晨、实习记者苏菁菁整理, 嘉宾图片由第五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数字经济开放与治理”分论坛主办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