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科技强国竞争,比拼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一重要论述,道出了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大意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代表国家科技创新的最高水平,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要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引领带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年来,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1.91%增长到2.4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国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1年的第12位。中国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显著变化。
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进入新发展阶段,无论是应对国际科技竞争,还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无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都需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必须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基础研究是整个学科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事关我国科技长远发展。加强基础研究是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要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树立创新自信,瞄准重大前沿科学问题,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勇于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在原创发现、原创理论、原创方法上取得重大突破。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兼顾国家紧迫需求与长远储备、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优化重大科研任务部署,打造基础研究体系化力量,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必须建设好高水平创新主体。高水平的创新主体是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科技强国的重要标志。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挥好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能力建设,强化同国家战略目标、战略任务的对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必须优化创新力量空间布局。要遵循创新区域高度集聚规律,加快推进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支持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围绕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布局,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等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打造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引领带动其他区域加快走上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各就其位、统筹联动,全面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不断开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