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
新职业教育法由现行法的五章四十条修改为八章六十九条,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修改主要涉及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以及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等7个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介绍,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法律可以说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打通了‘断头路’、构建‘立交桥’。”宋芳表示。
突出企业的办学主体作用
“新职业教育法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宋芳介绍,在总则中,新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此外,法案明确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不仅如此,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等。
真正让职业教育“热起来”
“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宋芳说,为了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关键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升社会认可度。
记者发现,为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新职业教育法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规定,明确职业教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同时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在招生等层面,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此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