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陆成宽 崔 爽 代小佩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科技评价制度的讲话对全社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人才发展,调动人才创新潜能具有重要作用。”5月28日,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中国科协十大代表、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秦永明对习近平总书记讲的科技评价指挥棒,印象深刻。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仅一周后,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谈到这个话题,让与会院士和一线科技工作者看到国家对科技评价体系改革的决心。
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对科技事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提出人才评价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
那么,在“破四唯”之后,应该怎样“立新标”呢?
“无论在哪个国家,科技评价体系的建设都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完善评价体系并不容易。对人才的评价不能过多,不能过于频繁。”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纳米中心主任赵宇亮坦言,如果要进行人才评价,不同类型人才的评价方式应该是不一样的。
评价体制对于人才的引导和成长非常重要。“尽管近几年大家都在强调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但是到目前为止在实际评审过程中,许多人还是会以SCI论文标准来论英雄,这不利于我国的实验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实验研究的骨干人才成长。”中科院高能所原所长陈和生院士坦言。
他建议,对于实验论文的评价,不能简单套用理论论文只看第一作者的评价习惯,特别是大型实验合作组的论文。科技人员要积极地面对国家战略需求,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设备器件,解决瓶颈问题。
与此同时,对于成果的评价必须坚持分类评价原则,尤其是基础研究成果、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以及技术转化成果或工程成果,它们的性质不同,评价方式也应该不一样。
要想客观地评价一项成果,就必须走分类评价的路子。每类成果的特点不一样,评价重点也应不相同。“我觉得这是一个系统的改革,需要有系统的成体系的措施,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国的人才评价和成果评价要形成一个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赵宇亮强调。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主任王赤表示,科技评价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分类评价导向,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特色,形成细化的评价标准。在各领域都有一些像“领头羊”一样的单位,对于这些单位,国家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减少对它们的评价频次。
“同时,在科技评价中还存在外行评价内行的现象,未来在完善评价体系时,要加强同行评议,特别是小同行评议,真正让懂的人来评价,避免外行由于不熟悉研究工作只好数文章数量。”王赤说,我们还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评价专家队伍,只有有了伯乐才能选出千里马。
科技奖励制度是科技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科学院国家数学与交叉科学中心主任郭雷院士看来,在完善科技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具体的抓手。他建议,减少评奖的频次和数量,国家奖励要奖给那些真正做出实质性重大贡献的科学家。
关于破除唯论文,郭雷也高度赞同。不过,他也从基础研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破除唯论文,但也不能没有论文这个科研成果载体,要看论文具体成果的质量、贡献、创新性等是否突出,不能只看论文的表面数量指标,从而树立正确的科研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