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为中国经济发展立下汗马功劳。此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是国家支持民企发展壮大的重要信号。未来,民营企业必将获得更广阔空间,中国的创新活力将进一步激发。
众所周知,民营企业,尤其是已有相当规模和竞争实力的民企,亟须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和包容的政策环境。企业家愿意承受创新的成本和风险,但往往无法控制“所有制歧视”的风险。公平和稳固的法治预期,将让企业家更有把握投资长远和重大的创新项目。
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重申了国家对民企一视同仁的承诺。对此,有企业家表示“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可以说非常及时。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民营企业投资增速有所下降,很多传统企业也面临市场缩水、成本上涨等困难,这些压力必须通过创新变革来应对。我们相信,《意见》的落实,将有利于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也将增强民企转型升级的信心,促使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另外,我们注意到,《意见》从优化环境、健全法治、转型升级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整政策框架,对市场、金融、司法等政府部门的治理提出明确要求,一系列精准务实的表述,得到了企业家的积极评价。比如对长期困扰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再比如,《意见》提出各种措施促进创新资源向民企流动,这也将为科研力量与民企深度融合创造良好机遇。
我们期望,借助国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东风,民营企业能夯实自身创新基础,树立长远发展的信心和具备全球视野的战略。
我们更期望,随着《意见》的出台和落实,社会能凝聚共识,共同营造宽松繁荣,百业竞兴的商业环境,让民营企业安心谋划百年大计,攻坚克难迈向更大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