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年终盘点——政策解读
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2019年,政策为创新赋能
图① 10月8日,我国首部针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
图② 今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整治行动。

图③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月1日起实施。
图④ 我国蓄电池污染治理已从生产环节转到回收和再生环节。

本报记者 李 禾

    即将过去的一年,政策为创新添能蓄势。国务院出台多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小微企业再次收到减税降负“红包”;科技创新被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上,为产业优化提供支撑作用,这包括新能源汽车“断奶”后的路径选择、绿色技术体系的构建、节水行动、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5G+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等;食品药品安全、学术规范进入“最严”时代。

    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

    为企业注入强心针

    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好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除小微企业再次收到减税“红包”外,科技型初创企业也受到重点关照。如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为确保减税降费的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优化营商环境,8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健全违规涉企收费治理的长效机制进行系统部署,包括完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要求、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建立治理成效评估机制等。这对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综合监管、降低制度成本都有重要意义。

    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针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法规。从保护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再造政务服务、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强调要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等,解决企业“成长的烦恼”,特别是为初创型企业注入了强心针。

    补贴“退坡”

    新能源汽车将扶优扶强

    长期执行补贴政策,促使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也形成了“补贴依赖症”。3月2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幅度约50%。

    “该通知传递的讯号就是补贴‘退坡’、门槛更高,坚持扶优扶强、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秘书长张雨说,新能源车企应直面2020年底补贴全面退出的现实,通过创新技术和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规模优势是当务之急。

    不过,补贴“退坡”并不意味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不再支持。事实上,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信部等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12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力争经过15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5%左右。这也体现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长期发展的信心不变。

    节能降耗

    驶入绿色发展快车道

    统计数据显示,在500多种主要工业品中,我国有220多种产品产量全球第一,但工业能耗占比近70%。3月19日,工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支持工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发展。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国际研究部主任白英说,从该通知中不难看出,下一步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工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及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

    4月15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具体技术领域提出的创新体系建设。

    该指导意见提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布局一批研发项目,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工业控制装置的技术瓶颈,推动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切实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就在同一天,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20%。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4月28日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钢铁行业进入超低排放的“快车道”。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说,该意见对超低排放要求不是“一刀切”,而是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要求钢铁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确保长期连续稳定运行等都体现了该意见的差异化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

    终结随意扔垃圾的时代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涵盖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我国开始迈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的数据,7月,上海湿垃圾分出量相比2017年的日均分出量增加了1.3倍;湿垃圾日均清运量、可回收物分别比上月增加了15%、10%,干垃圾量下降了11.7%,分类效果显著。

    北京的垃圾分类工作也在提速,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以往随意扔垃圾的生活将要终结。新版条例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来投放生活垃圾;对不按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的,有权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受到最高200元的罚款。而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规定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

    APP整治

    数据过度采集行不通了

    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广泛应用,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现象密集涌现。1月25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该治理行动贯穿2019年全年。

    7月1日,工信部印发《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方案》,目标是到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基础电信企业、5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及200款主流APP数据安全检查,并基本建立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保障体系。10月31日,工信部再度出手,发出《关于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过度索权、频繁骚扰等行为启动新一轮监督检查和规范整治。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巡视员兼副局长杨春艳说,希望通过专项治理,能够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坚持“四个最严”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代购境外新药算不算是假药、该不该处罚?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也有了答案。《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药品,情节较轻的,可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延误治疗的,可免于处罚。

    作为我国首部疫苗管理的专门法律《疫苗管理法》、“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都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疫苗管理法》规定,构成违法犯罪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如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或劣药的,最高罚款分别从相应货值金额的30倍增至50倍、20倍增至30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增加行政拘留等惩罚。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则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处罚到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

    严惩学术造假

    不端“黑历史”影响职称评审

    9月1日,人社部印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作为职称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性文件,从源头上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该规定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推广在线评审、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近年来,学术造假事件时有发生。该规定从职称评审方面,对此划出“红线”: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中国社科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段伟文说:“规定一方面强调要规范职称评审,另一方面把学术不端行为纳入诚信系统,是一个很重要的抓手,很有意义。”

    该规定还在规范评审程序、细化有关要求、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出,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

    知识产权保护

    达到前所未有的力度

    一方面是严打学术造假,另一方面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11月24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发布,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出台的第一个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这也是新时代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说,该意见的出台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该意见共99条,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并明确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5G+工业互联网

    驱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工业互联网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5G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二者都是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3月8日发布《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该指南指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工厂内网、网络资源管理、边缘设备、工业大数据、安全能力评估等产业发展急用标准。到2025年,制定100项以上标准,基本建成统一、综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涵盖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产品、管理及应用需求。

    11月19日,工信部印发《“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明确了5G+工业互联网发展目标。到2022年,我国将突破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特定需求的5G关键技术,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标杆、样板工程,形成至少20大典型工业应用场景。

    与此同时,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产业联盟等联合建设“5G+工业互联网”技术测试床,开展融合技术、标准、设备、解决方案的研发研制、试验验证、评估评测等工作。面向“5G+工业互联网”10个重点行业,鼓励各方联合建设行业应用测试床,提升垂直领域的5G应用创新能力。

    电池污染治理

    发力点转向回收再生环节

    蓄电池广泛应用于交通、通讯、储能、物流等行业,随着环保整治和行业准入,电池污染治理已从生产环节转到回收和再生环节。8月14日—23日,国家发改委等组织起草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抓住了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的最薄弱环节,要求到2025年底,规范回收率达60%以上;提出“台账制度、大数据管理”,实行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电子台账制度,并要求相关企业将台账信息上传到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等。

    9月30日—10月30日,工信部对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修定的管理办法体现了以科技和技术驱动,使动力蓄电池的溯源和利用等更完善、更安全;首次对锂元素回收率提出规范,升级了设备、气体排放等环保要求,新增对运输安全的要求;要求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逐步培育成熟产业体系等。

    三年规划出台

    金融科技提至战略部署高度

    8月22日,中央人民银行发布我国首份科学、全面的金融科技规划《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将金融科技提到战略部署高度、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被誉为金融科技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

    该规划提出,到2021年,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等。金融壹账通首席战略官戴可说,该规划明确了三年的发展目标,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肯定了科技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给金融机构的科技转型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网络身份认证等核心技术及相对应的场景化应用;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定位,以及其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风控水平及监管效能等方面的价值;多次提到“先行先试”“试点”,表明监管机构灵活监管的态度,强调对应用的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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