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必然在金融监管的射程之内。"
本报记者 李 禾
中央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别是要求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确定了未来三年六方面的重点任务。
对此,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教授等专家均表示,该规划明确了金融科技领域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是我国金融科技第一份科学、全面的规划,影响深远。
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当前,面对经济下行、金融防风险的复杂局势,新金融曾一度出现“污名化”迹象,连带金融科技赋能也受到质疑,这给从业机构带来不确定性和压力。苏宁金融研究院发表文章表示,《规划》明确提出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给金融机构的科技转型吃了“定心丸”,也给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输出吃了“定心丸”,有助于引导全行业集中精力发展金融科技,降本提质。
金融壹账通首席战略官戴可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规划》对金融科技行业的影响至少表现在五大方面:一是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将金融科技提到战略部署高度、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是金融科技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二是《规划》明确了三年的发展目标,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肯定了科技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给金融机构的科技转型指明了方向;三是明确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网络身份认证等核心技术及相对应的场景化应用;四是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定位,以及其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风控水平及监管效能等方面的价值;五是《规划》中还多次提到“先行先试”“试点”,表明监管机构灵活监管的态度,强调对应用的过程监管。
由于《规划》是顶层设计,着墨点多是基础夯实。戴可建议,《规划》指明发展方向,应尽快出台细化实施方案;尽快出台行业规则标准,统一接口、安全规范等;打造标杆企业,监管部门联合行业领先企业,采用“监管+行业”模式,细化具体实施路径步骤和时间计划等。
打破不同金融业态数据壁垒
当前金融数据的“孤岛”问题,已成为制约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于是,《规划》明确提出,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打破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等。
田利辉说,《规划》强化了金融科技的合理应用,在重点发展技术及匹配场景方面强调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分布式数据库、网络安全等细分领域。
其中,大数据战略将给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带来重大利好。小微企业融资难,难在风控;风控之难,难在数据。大数据战略将打通政务数据孤岛和金融体系内部的数据孤岛,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解决风控难题。戴可说,金融壹账通作为平安集团有金融背景的科技输出平台,已积极布局智能风控、监管科技、智能营销、智能合约、身份验证等多个业务板块。根据《规划》,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完成数字化转型将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比如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对上链的物流、仓储、工商、税务等参与各方数据源实行智能交叉验证,极大解决银行与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贸易真实性难核验等瓶颈,大幅提升银行的风控能力,降低了贷款风险和审核成本等。
而中小金融机构正在面临数字化转型的困扰,戴可说,金融科技重要的特点是开放、连接和分享。应对金融科技时代带来的挑战,中小银行可以选择“外部赋能”,着力与金融科技服务公司合作,以实现转型发展突破。“《规划》的发布将利好金融行业科技能力的整体变革,尤其是帮助一些势力不强的中小金融机构实现‘三升两降’的价值提升,即提升效率、收入和服务质量,降低风险、成本。”
例如目前中小银行的数据治理基本处于萌芽期,内部数据缺失及外部数据质量低给中小银行后续的数据整合及处理带来了很大难题。《规划》的发布为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指明了方向,合理借助科技力量切实解决中小金融机构遇到的难题,让企业和用户受益。
《规划》提出,推进人工智能金融应用。戴可说,这将全面推动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将在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不过,田利辉也表示,在推进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的同时,还需加强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相关政策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配套措施,健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把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
本质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
关于金融科技的定义有很多,《规划》选择了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界定,并强调该定义“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即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却不等于技术。
这些年,随着互金巨头转型金融科技公司,策略重点从金融产品转向科技输出。银行业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把科技输出职能独立出来;大的互金巨头,也在刻意区分业务板块和科技板块。科技赋能于金融,也隐隐有科技独立于金融之意。
苏宁金融研究院表示,央行对金融科技定义的选择和强调,等于向市场重申: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必然在金融监管的射程之内。
《规划》提出,到2021年,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并要求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等。
“随着5G时代到来,物联网、虚拟现实等将加速应用。万物互联将改变金融产品和服务,重构金融业务模式;云计算的深入应用和大数据的跨界融合,金融与科技机构将更紧密合作,拥抱彼此。”田利辉说,金融业也随之兴起开放银行等模式,金融服务逐步会形成全面覆盖,无处不在、无微不至。区块链技术可以重构货币体系和信用体制,全面改革金融业态。同时,监管科技也亟须大力推进,提升当局的监管能力与效率,让金融强监管成为常态。
“《规划》让‘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定位明确,未来,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机构将更紧密合作,打破藩篱,拥抱彼此,跨界融合,共建生态。”戴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