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宣布,大幅下调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此次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总体降幅近50%,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7.4亿元。
根据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0元降低至2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元降低至2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60元降低至30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20元降低至10元。
根据通知,农村商业银行等9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继续实行优惠收费标准,将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增补纳入优惠范围。这些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由每份15元降低至10元。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通过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
通知要求,征信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加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次数,采取措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各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等征信系统用户,不得违反规定自定收费项目,将征信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增加被查询对象负担,也不得要求被查询对象自行提供其信用报告。(据新华社)
200万元 江苏绿色企业上市可获奖励
为发挥绿色金融对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多个文件,出台了发绿色债券贴息30%、绿色企业上市奖励200万元等一系列新政策。
《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支持对象为省内非金融企业自2018年9月30日起首次成功付息,且募投项目位于省内的绿色债券。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只债券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支持对象为自2018年9月30日起进入上市流程的省内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明确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方向。具体奖励金额方面,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