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柳州安排专项资金 激励企业多投入研发

    近日,广西柳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柳州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市财政从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先期投入的自主研发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该补助属奖励性后补助,由企业自主统筹用于后续研发活动。

    《办法》规定,奖补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且研发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之日止已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奖补资金采取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实行诚信化管理,无需签订项目合同及开展结题验收。

    奖补由基础奖补和增量奖补两部分组成,基础奖补优先保障。基础奖补按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支出额分段核算、累计奖补。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支出额的4%核算;超过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3%核算;超过5000万元、不足1亿元(含)的部分,按2%核算;高于1亿元的部分,按1%核算。年度内单个企业基础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若基础奖补总额超出当年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总额的,按相应比例调减奖补标准。在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总额满足基础奖补总额后,按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增长额的一定比例再给予增量奖补。年度内单个企业增量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若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总额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应比例调减奖补标准。因前一年度未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造成无对比数据的企业,则不享受增量奖补。(记者江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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