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包干”,我们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激动。
这个于40年前隆重出现在中国史册上的词汇,是我国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至为重要的先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探讨科技创新尤其是基础研究时,特别提出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
时隔40年的两个“包干”有何异同?新时代下,此“包干”与彼“包干”有无可比性,此“包干”能否在历史上留下印迹?一语既出,引发各方特别是科技界热议,一些声音认为“早就应该这么干了”,也有声音认为应审慎推进。
这是一个探索性的、创造性的新“包干”试点改革,不是小事!我们应该点赞,应该支持拥护,应该步子大一点、快一点。因为我们在创新上急需更好更大突破,需要强大的改革激励。当然,行稳致远不能丢。
这是创新治理思路的一次新解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这几年各级各地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不俗效果。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有利于更好解决科研不确定性和预算要求具体化的矛盾,是推进创新治理变革的重要举措。
试点科研领域的“包干制”,应在“包资”上深入探索。“包资”就是承包生产资料。40年前土地这一农业的“命根子”开始承包给农民,极大解放生产力。根本而言,项目经费也是科研的关键生产资料,相关项目“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等在科研领域“包资”上极具探索意义。这是以信任为前提的重要改革!
试点科研领域的“包干制”,应在“包管”上深入探索。“包管”就是赋予管理权。40年前开始启动的“包干”把生产经营权赋予农民,极大释放农民活力。今天,我们强调“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对于科研人员潜心向学、创新突破具有重大意义。这是以激励为导向的重要改革!
试点科研领域的“包干制”,应在“包产”上深入探索。“包产”就是要强调产出。农村改革探索创造了“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这一行之有效的产出激励制度。今天科研领域的“包干”应形成什么样的产出激励制度?科研产出与农业产出有较大差别,如何更好衡量、评价科研产出?我们能否找到一个更简单的评价指标?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值得高度重视的是,“包干制”不是啥也不管。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有包干,也有联产。科研领域的“包干制”也应如此,以信任为前提不能没有监督,以激励为前提不能没有约束,应坚持“包干制”与“放管服”相结合,试点先行,又稳又快推进。
我们的科研人员也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包干制”当作责任,而不是权力。国家给予科研人员更多授权,科研人员应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值得被信任。如此,以信任为基调的科研生态、创新生态可望更好建立。
(作者系21世纪创新研究院(CAPPC)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