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释放创新活力始于科研自主
李 艳

    “爱与自由,信任与自主”的理论最近在儿童教育领域很受欢迎,简单说就是,要养育一个棒棒的孩子,一定要给予他足够的信任和自主权。这是不是好用的教育方法我们不确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要想激发一个人的潜能和积极性,给予他最大的信任度和自主权乃是最有效的途径。

    “确定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措施,更大释放创新活力”,这是李克强总理曾多次强调的问题。同样,尊重、信任科研人员,让他们可以自主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科研方向、方式和方法,也是多年来学界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大家都确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科研人员的潜能,让他们活力四射、创新力迸发。

    “科研人员自主权”的内涵很多。有的说,科学研究是创造性的活动,不能再用不合理的经费管理浪费大家的时间精力,这说的是经费自主权问题。有的说,目前的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积弊严重,这说的是评价自主权问题。有的说,要让大家可以心无旁骛地做学问,选择自己喜欢的、擅长的研究领域,这说的是学术自主权问题。还有的说,要让大家来去更自由,团队可以随时自主组建,这说的是人员自主权问题。

    归根结底,这些都是科研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决定与科研相关的各项事务是自主权的根本所在。最近几年,政府各部门多次出台文件,强调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提出要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都是针对“自主权”具体问题提出的解决之道。

    科研人员自主权的落实应该是多管齐下的,这其中有科研管理方式的改革,有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尊重和信任,也有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人员薪酬激励制度的改革。科研人员对于科研急需设备和耗材能不能特事特办?科研人员在研究方向和目标不变的前提下,有没有自主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这些事情看起来是小细节,但多么宏大的改革最终都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

    创新人才也好,创新主体也好,他们的自主权应该被充分尊重。他们的科研行为不应该是政府指挥或安排,而是市场需要他们做什么以及他们自己想做什么。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与决定作用,完善以创新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评价制度,尊重科技产业创新规律,创新分配制度才能让指挥棒科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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