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一览
1月29日,记者从湖南省科技厅获悉,日前,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据悉,这也是我国省级层面首个专门为科技人才评价出台的文件。
《实施办法》从优化科技人才计划与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管理与服务等3方面,出台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政策。
加大省级人才“帽子”的统筹精简力度,原则上同一个人只能获得一项相同层次的省级科技人才计划支持;将省级人才计划与国家人才计划对接,减少重复申报评审的同时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项目申报评审中不再将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立根据需求引进一个、论证一个、落地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认证模式”;针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海外引进人才等人才的特点,按人才成长规律设置不同的人才评价指标。
此外,《实施办法》还下大力气为科技人才减负松绑。包括放宽科技人才经费使用限制,简化项目任务书及经费预算编制;对单个科技人才项目短期内科研产出及经济社会效果情况不作绩效评价;对实施周期3年以下的科技人才项目原则上不开展过程检查;对经费100万元以下的科技人才项目采取书面验收等。
(记者俞慧友 通讯员刘晓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