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
借力区域一体化 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戚 湧

    议事厅

    随着2018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的出台、《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正式印发,我国区域一体化不断提速。区域是承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基本单元,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助于打破地区间和军地间的行政壁垒,整合区域内军地创新资源,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关键动力。我国应以此为契机,加深地区间合作,实现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与资源共享,构建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的系统环境。

    当前,长三角、京津冀、成德绵等城市群已在区域一体化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下一阶段,需重点在组织和战略、体制和机制、产业和科技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同。

    首先,组织战略的协同是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关键前提。由于区域间正式的协同发展组织尚未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渠道尚未形成,导致各区域的军民融合工作受行政边界制约各自为政,组织战略间互动不足。对此,应加强政府间联系,定期召开军民融合联席会议,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军民融合发展重要目标和任务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共同出台并落实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战略规划,从而加强组织战略衔接,推动各要素资源在推动军民融合区域发展过程中的有效配置,实现区域整体发展最优。

    其次,体制机制的协同是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缺少组织和战略的支撑,服务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的行政审批、项目合作等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完整体系,跨区域协同存在“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现象。对此,应加强跨区域联合办公,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合作门槛,以市场和法律手段解决和规范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利益分配、产权确权等问题;成立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专项引导基金,在各地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资本,鼓励企业开展跨区域项目合作;发展军民融合金融,拓宽区域协同创新的资金来源。

    再次,产业科技的协同是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核心内容。大多数“民参军”企业局限于通用装备配套和军用物资保障,跨区域产业链尚未完全形成,低端同质化竞争激烈;地方高校院所的军民融合参与度不高,相关科研成果向国防领域的转化率较低。对此,应依托已有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基础合作共建军民融合园区,形成优势产业,打造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特色小镇;成立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促进各创新主体间的供需对接,在人才培养、合作创新、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要素的集聚和共享,推动相关成果转移转化。

    (作者系南京理工大学教授、江苏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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