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黑龙江出台“三评”改革实施意见

    科技日报哈尔滨11月8日电 (记者李丽云 通讯员丛万志)记者11月8日从黑龙江省科技厅获悉,日前,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三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推进“三评”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黑龙江省良好科研环境。

    《“三评”实施意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更具针对性。在项目指南编制部分,提出自然科学类项目指南应突出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和民生发展需求,关注应用基础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重大应用示范等;为简化程序,减少对科研工作干扰,在项目成果评价验收部分,提出验收工作只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允许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为发挥科学技术奖导向作用,在科技奖励改革部分,提出积极引导优秀科技成果在黑龙江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为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在改进科技人才评价部分,提出对产业发展紧缺的科技人才,探索采取特殊评价标准,按实际贡献设置评价指标;为增强科研院所活力,服务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部分,提出结合科研事业单位职责定位,按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服务,分类建立相应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开展省属科研院所员额制试点;赋予省属科研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经费管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技术路线选择等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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