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海中、江河上,大小船舶的烟囱里经常冒出很大的黑烟。在7月5日上海结束的“水陆共治 保卫蓝天”沙龙上,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高工马冬说,我国从2018年7月1号起,才对新建船实施第一阶段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对在用船舶目前排放还是“零标准”,即尚未提出大气污染控制要求,船舶也没有任何污染控制措施。
船舶已成为香港最大空气污染源
交通运输部《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按货物吞吐量计算,世界十大港口中有七个在我国,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
但与货车用的柴油相比,船舶和港作机械所用的燃料“更脏”,特别是远洋船舶和沿海沿江大型船舶的燃料油,硫含量可达车用柴油的3500倍。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数据,2017年,船舶排放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占移动源排放的11.7%、13.2%。
然而在上海、深圳这样的港口城市,船舶排放的污染在大气污染中所占比重更大。以上海为例,2015年研究显示,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达25.7%、29.4%;香港环保署发布的2016年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显示,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PM10高达49%、37%、38%和44%,已是香港最大排放源。
马冬说,船舶和港口用的都是柴油机,主要排放污染物为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其中氮氧化物是雾霾的重要前体物,颗粒物则是雾霾的直接来源。而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柴油机尾气列为一类致癌物。
我国低硫油仅占船用油消费总量3.5%
不过,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控制存在诸多难题。据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的《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自2018年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
马冬说,目前我国硫含量低于0.5%的低硫油供应仅占船用油消费总量的3.5%左右。与国际排放控制区要求硫含量2015年下降到0.1%,还存在较大差距。
此外,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船舶港口排放清单编制方法,缺乏系统、全面的船舶保有量及活动水平统计数据及港口排放数据;我国还有长江、珠江、京杭运河等内河水域,其港口吞吐量占36%。但目前,内河船舶排放因子大多基于燃料消耗或单位货物周转量来计算,缺乏不同船型排放因子系数,渔船排放也缺乏相关数据等。
目前,国际排放控制区一般为海基线外200海里封闭区域,而我国排放控制区仅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重点水域海基线外12 海里,尚未覆盖内河水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总工彭传圣研究员说,由于我国排放控制区面积小,很多船舶会在控制区外侧行驶,以避免更换干净燃油,这也使船舶污染减排效果大幅下降。
摸清“家底”加严排放控制要求
“船舶数量多、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只有联防联控,才能全面控制。”马冬说,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首次将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污染源纳入普查范围。还应尽快制定《船舶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指南》,通过测定船舶排放因子等,为精细化控制提供数据支撑。
我国船舶排放控制区在船用油硫含量水平、实施范围、污染物控制种类等方面,与国际上还存在较大差异。马冬建议,未来应逐步加严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加快老旧船舶发动机改造及淘汰更新,推广应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DPF(颗粒物过滤器)等排放后处理装置;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劣质船用油品等行为。(科技日报上海7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