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垠 李丽云
接到记者电话时,黑龙江中联慧通智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勇正在忙成立控股子公司的事情,公司1月份刚挂牌新三板。朱勇的另一重身份是黑龙江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物联网系主任,他还承担着科研和教学任务。
作为黑龙江省属高校科技创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的第一人,朱勇也成了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成果转化的典范。
“公司从成立到上市,与国家、黑龙江省的政策密不可分,特别是鼓励教师创新创业、兼职兼薪助推科技成果转化。”朱勇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目前黑龙江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经学校批准的在兼薪兼职活动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根据成果权属和实际转化情况可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考核和评先评优等的依据之一。
敢为人先 成果转化与职称评定挂钩
继国家2016年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后,各地纷纷出细则落地。比如,江苏发布21条人才新政,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黑龙江省科学院、农科院,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则被黑龙江省选为4家试点单位。
“2013年,教育部要求我所在的黑龙江省高校物联网感知层关键技术工程中心进行企业化运作,于是,我们注册50万元成立中联慧通,学校占20%股份,我占80%。”朱勇说,学校在技术人员、宣传推介、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公司渡过创业难关并加速成长。
朱勇利用知识“创富”的步伐迈得早了些,背后不乏异样的眼光。“当时很有压力,同事以为我干私活、利用学校资源做买卖,只有去谈具体业务时才敢说自己是公司老总。”他坦言,现在政策和环境越来越好,让科研人员和老师的价值充分体现。
《意见》强调,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人认为国家政策没有划定“红线”不好把握,兼职兼薪给人感觉总像不务正业;还有人表示,目前科研人员和教师考核依然以论文为主,单位即便出台政策也不会考虑……
知识“创富”要合法依规,其实,“度”的把握就在各地各单位的细则中,简单来说,就是种别人的田,也不能荒自己的地。
“去年印发的《黑龙江大学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教师和科研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前提是完成本职工作且不损害本单位利益,要在人事处备案。”黑龙江大学人事处副处长赵丽辉说,以朱勇教授为例,学校规定教授四级岗位应完成教学工作量360个,包括课堂教学、指导学生论文和实习实践等;科研工作量150个,包括论著、纵向项目、横向课题、成果转化效益等。
依法依规兼职兼薪,黑龙江大学的创新在于,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即成果转化产生效益的金额,可折合成论文发表等职称晋升、岗位评定的“硬通货”。
“如果成果转化效益额达到100万元,可折算为400个科研工作量。”赵丽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以前评教授要在核心期刊发表5篇论文,现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达到20万元,就相当于1篇SCI论文。
对于朱勇来说,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可以折算成科研工作量,让他腾出更多时间将物联网研发及核心技术转化为服务智慧农业、智慧交通的拳头产品。
举步不前 好政策为啥落地难
一边是接地气的细则、人性化的制度,激励更多人凭借专业所长“创富”;另一边是,同样身为试点单位的某科研院所一筹莫展,试点10个月以来,还没有科研人员申请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
某试点单位一位不愿具名的科研人员说,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没问题,是希望科研人员进入市场,让科学研究效益最大化。但很多科技服务与单位拥有的资源密切相关,如果利用单位公共资源而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容易引起矛盾;能去兼职的都是顶尖人才或单位领导,兼职兼薪的实施会造成内部人际关系恶化……
“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以来单位内部已出现矛盾。”这位匿名科研人员建议,要总结经验,成熟一个推广一个,根据单位的特色制定多种实施细则,而不是单凭一个红头文件就能落实执行。
(科技日报北京5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