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8日 星期日
中药创新需要自己的评价指标
本报记者 操秀英
早春时节,气温回升,各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抢抓农时,进行育苗、春管等作业,开始春天的忙碌。图为湖北省保康县黄堡镇一中药种苗基地,农民在大棚中管理中药材幼苗。
新华社发(杨韬摄)

    “我们的‘百乐眠’,对治疗睡眠障碍的效果特别好,‘双花百合片’是治疗口腔溃疡的利器……”采访一开始,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就如数家珍地介绍起自家宝贝。

    在记者们表示急需这类药但不知道有这些产品时,他感叹:“这说明,我们的中药虽然已经做得很好了,但还是有很多工作要做啊。”

    “中医药在许多疑难杂症的治疗上展现了独特疗效,尤其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国外,也有越来越多人开始认可中医药。”徐镜人说,但是,我国中医药行业也面临着资源总量不足、缺乏高层次人才、继承与创新不足、中药产业集中度低、发展规模和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等问题。

    “将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战略基点,补好创新这块短板,加快向‘高精尖’转型,是医药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更是时不我待的任务。”徐镜人说。

    他总结了当前制约中药创新的主要因素。首先,现行中药创新药临床评价主要参考西医的临床评价体系与指标,没有充分尊重中医药理论体系和中医药的特点。此外,创新药的评价均以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为主体,企业参与程度低。

    此外,徐镜人认为,在临床治疗领域,全国不少地方的医保用药目录、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均将正常的中药治疗药物列入辅助用药,这既无科学根据,又不符合法规程序,严重挫伤了中药生产企业研发、生产积极性,限制了中医药在疾病治疗领域的应用。此外,药材质量问题也制约了中药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他建议,尽快建立以企业为主导、行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适合中医药创新的临床评价体系,使创新药真正体现临床价值;有关部门应纠正将中药治疗药物列入辅助用药的做法;国家应出台有关政策,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中药材种植产地,从源头保证药材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则建议,要从政策和管理办法方面鼓励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如将研发费用纳入成本,并减免税收,对高质量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同时,对基本药物目录和社保目录收载的中药品种,及临床急需品种、广泛使用的大品种进行培育和质量提升。“在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中列出专题予以立项支持,推动中药制药技术和装备升级换代。”张伯礼说。

    全国人大代表、步长制药总裁赵超也认为, 中医药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科技创新。他呼吁,国家应制定一套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标准体系,推动中药企业科技创新,并引领世界传统医药发展。

    “现在中医药产品上市是在用西医药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诠释,包括产品的有效性、成分、靶点等。”赵超说,希望随着中国国际地位和话语权的提升,能制定出一套世界性的传统医药的标准,“这样一来,中医药不仅为中国人的健康服务,也为世界人民服务。这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科技日报北京3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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