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02日 星期五
用户数据不应是“杀熟”武器
王钟的

    旅行过年成为很多人的新习惯。通过OTA(Online Travel Agent)网络平台订机票、订酒店,一站式制定旅行计划,几乎成了大多数人出门的首选。除了图方便,OTA平台提供的低廉价格,也是旅行者作出选择的重要因素。但是,如果有人告诉你OTA平台非但不能提供最低的价格,还会针对熟客抬价呢?

    据报道,经常通过一家旅行服务网站订同一家酒店的网友“廖师傅廖师傅”,就遭遇了平台的“杀熟”。他偶尔发现,用朋友的账号预定酒店同样的房间,比自己订要便宜不少。他把经历发到网上后,引发了众多网友共鸣,有人发现自己打网约车的价格比朋友更贵,有人则发现成为票务网站会员后买电影票反而更贵了……总之,当消费者形成了对网络平台的依赖,网络平台回馈的并非想象中更大的优惠。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歧视是消费者经常遭遇的状况。平心而论,价格歧视本身无关褒贬,可以说是市场自发形成的调节价格的手段。比如,对团购的大客户提供更低廉的价格,自来水、用电实施阶梯价格,舆论对此较少有争议。

    人们所厌恶的,是针对个体消费者作出的“一级价格歧视”——当卖方垄断势力比较强大且信息也比较灵通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对每一单位商品都收取买方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传统市场中,“一级价格歧视”很难实现,因为卖方无从得知买方愿意接受的最高价格。然而,互联网平台通过积累用户数据,在技术上轻而易举地描绘出用户画像。消费者对产品的忠实度,被平台无情地利用,成了实施价格歧视的依据。

    尽管用户对几年时间里自己买了什么、订了什么酒店,不会形成太清楚的印象,但是平台后方的服务器可记得一清二楚。在平台眼中,用户的消费行为记录是宝贵的资源。现实中,不仅消费记录被发生消费的平台利用,甚至可能成了一种资源,在平台间互相倒卖和交换。

    利用用户消费行为做文章,不仅体现在“杀熟”上,也体现在平台对产品的推荐上。很多人更容易感知的现象是,如果不经意间搜索过某个产品门类,那么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平台会不厌其烦地向你推荐相关产品,而产品被推荐的理由并非价廉物美,而很可能只是因为商家向平台支付了广告费。

    消费者习惯性地认为,互联网是公开的,互联网世界是“平”的,残酷的现实则显示,互联网世界根本没有公众所想象的那么“平”。一般来说,消费是相对私人化的行为,一般消费者也很少会跟身边人比对价格,而趋向于相信平台提供的是公平的报价。平台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在价格等方面偷天换日。

    面对互联网产业出现的新问题,必须制定新规则,阻止隐蔽的价格歧视成为常态。比如,平台在记录和利用用户的消费行为前,必须对用户予以明确告知;而和其他平台交换用户消费行为,甚至滋生出灰色的数据交易产业,监管部门理应及时介入和打击。

    平台也终将因不合理的价格歧视付出代价。很多消费者已经学会通过平台查询好产品信息和大致价格后,直接从商家处购买。比如,航空公司官网提供的机票价格往往清楚明白,也往往是同一趟航班的最低价格,更不会发生OTA平台上隐秘的加价。正如平台未必能为消费者提供最周到的服务和最合理的价格一样,平台化也未必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唯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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