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01日 星期四
广州:科技成果收益 可全部奖励科技人员
本报记者 叶 青 通讯员 李晓银

展示台

    实施科技成果收益奖励补助制度,列入试点区域的高校、科研机构可将科技成果转移所得100%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奖励科技人员留成部分由广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每家机构最高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近日,广州出台了《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围绕提升内生动力、建设市场化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共享与发布此3项重点任务,提出一系列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的创新政策,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广州聚集了广东省近70%的普通高校、科技人才,97%的国家重点学科和全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积累了大量科技成果。但有效的技术成果供给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没有形成、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该方案正是直击以上困境,着力破解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其提出到2020年,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建成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技术转移中心,打造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和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的重要枢纽。

    针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两个重要主体:成果拥有方(高校和科研机构)及需求方(企业),该方案在提升内生动力方面提出,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建设,市财政科技经费连续三年每年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释放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鼓励企业主动承接高校、科研机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对在穗企业引进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并在广州实现转化的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创新、开放是广州发展基因。近几年,广州不断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成功引进斯坦福国际研究院、美国冷泉港实验室,深化与英国伯明翰大学等政府间框架合作伙伴交流合作,2013年至今转化先进技术成果400多项。方案也特别提出并鼓励企业开展国(境)外科技创新合作,发挥对外合作在解决关键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缩小差距方面的作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顺利实施,此方案提出扶持和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实施科技伯乐计划;进一步优化现有的科技成果库、企业技术需求库,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科技需求有效对接;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绩效和信用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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