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提出在全国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农高区)。
这是首次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关系民族复兴全局,关键在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的现代化,根本要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布局建设国家农高区,有利于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引领作用,促进“三农”随着国家整体发展同步进入现代化,是实现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的战略行动。
1997年和2015年,国务院分别批准建立杨凌、黄河三角洲国家农高区,在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作出深入探索。实践证明,“尖点”扩散、示范引领是创新驱动“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新时代条件下布局建设国家农高区,应突出“农”“科”“高”等关键,坚持创新驱动、深化体制改革、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融合发展,着力将其打造成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更好发挥其带动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的“尖点”功能。
应突出科技“原色”——没有高科技含量,国家农高区就会失去“初心”、失去“原色”。应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多渠道汇聚科教资源,把出成果和用成果统一起来,把创新农业高新技术、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统一起来,加快把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为现实的农业生产力。
应突出产业“特色”——实现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布局,国家农高区方能可持续发展。应坚持问题导向,以国家战略为指引,主动适应农业供需形势变化,针对制约区域发展的关键短板,在“一区一主题”上下功夫,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路径,壮大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
应突出融合“底色”——融合创新、融合发展是新形势下国家农高区的鲜明底色。应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引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培育新型“科技+产业+生活”社区;坚持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打造绿色发展和循环农业的示范;坚持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和智慧园区。
应突出改革“本色”——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建设国家农高区不变的本色。应加大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力度,推进政产学研用创等紧密结合,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与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鼓励不同区域不同园区加强协同创新,打造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壮大各类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发挥好科技特派员和新型职业农民作用,深度激发涉农科技“双创”活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更好衔接;紧密结合“一带一路”等重大部署,提升农高区国际化水平。
实现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双向”互动、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双创”一体、科技转移和成果转化“双转”齐抓、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国家农高区的“尖点”引领作用一定能得到更为充分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