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马爱平)22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近日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国家级森林公园规范化管理,对不能发挥主体功能甚至造成资源破坏损害严重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坚决实施淘汰退出机制。
通知强调,要以总体规划统领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对索道、滑雪场、宗教建筑、水库等建设项目,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确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让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提供比选方案、降低影响和修复生态的措施。要加强森林公园管理与森林资源管理间的沟通协调,堵塞审查环节漏洞,杜绝隐瞒国家级森林公园身份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通知要求,除《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以外,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原则上禁止建设高尔夫球场、垃圾处理场、房地产、私人会所、工业园区、开发区、工厂、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非森林公园自用的水力发电项目,禁止开展开矿、开垦、挖沙、采石、取土以及商业性探矿勘查活动,禁止从事其他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活动,禁止在开发建设中使用未经检疫的木材、木制品包装材料和木制电(光)缆盘。
据悉,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省、市县三级。1982年,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成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881处,规划面积1278.62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