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吴佳妮 记者王春)记者从1月18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最新出炉的《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明确,平台功能主要包括:支撑产业链创新、支撑重大产品研发转化和服务创新创业,着力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协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平台要面向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服务领域,形成研发和非研发两种类型的布局建设。《实施意见》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功能型平台是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新经济、塑造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目前,上海已初步确定拟建设的18个功能型平台,先期启动了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石墨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上海临港智能制造研究院、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功能型平台、集成电路产业功能型平台等6个平台建设。
在运作机制上,功能型平台是连接产业界和学术界的桥梁。《实施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在坚持非营利性机构定位的同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机制。探索企业化管理模式,吸引高水平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投入,确保良好运作效率。
在支持方式上,《实施意见》探索合同式管理、机构式资助、市区协同支持。以合同形式约定建设任务和考核目标,试点稳定资助和经费自主使用,建立符合创新规律、以质量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