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新市民中心大厅“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确保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
济宁高新区积极打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通讯员 姜海珍
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
刚刚启用的新市民中心
推进行政审批业务集中办理

■聚 焦

    近日,位于济宁高新区科技中心C馆的新市民中心正式启用。新中心办事大厅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设计上以敞开式办公为理念,将办事窗口设在大厅中间,前后设有休息区、等候区、书写吧台等,为前来办事的市民打造最为舒适的等候条件。中心新增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等多个服务项目,对外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务200余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济宁高新区按照权力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最优的目标要求,依托新市民中心服务大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全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努力实现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实施行政审批的部门(单位)进驻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行政审批授权率“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整合行政审批服务职能

    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分布在两个及以上科室的,把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向一个科室集中,由该科室集中受理、统一协调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市民中心大厅办理。合理调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提高部门(单位)审批职能的集中度,形成一个科室审批、一个领导分管的审批机制,努力实现审批环节简约化、审批手续便捷化、审批过程快速化。

    推进行政审批业务集中办理

    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模式,提升市民中心大厅“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推进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该科室的所有审批事项向市民中心大厅(窗口)集中、进驻项目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项目进驻到位、人员派驻到位、对首席代表授权到位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凡进驻市民中心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在大厅(窗口)实质运行,部门(单位)不再受理,市民中心大厅成为部门(单位)实施行政审批服务的唯一窗口,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专用章”为审批服务的唯一公章,严禁两头受理、体外运行。

    审批服务窗口授权到位

    按照“窗口围绕群众转,后方围绕窗口转”的要求,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和“首席代表AB角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许可服务科室负责人(未单独设置许可服务科室的为专职工作人员)为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首席代表,首席代表经部门(单位)授权后,全权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审批工作,A角或B角缺位时可以互相替代履行其职权。

    另外,要求部门(单位)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对依法必须上报的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送本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在规定期限内核准发证。对需要技术论证或现场踏勘的事项,有权安排、协调本部门(单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办理。下发授权书,刻制审批专用章,首席代表管理本部门(单位)审批专用章,负责本部门(单位)窗口日常运行,确保窗口独立运行,现场审批,真正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审批专用章办结”的窗口运行模式。

    强化监督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与政务服务APP互联互通,实时向审批服务相对人、审批部门(单位)负责人、市民中心、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推送事项受理办理进程。对各部门(单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过程实时在线电子监察和视频监控,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审批权力,依法履行职责。

    建立和完善窗口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许制、绩效考评制等,在窗口开展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公开窗口服务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投诉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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