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五
爱迪生: 发明了“发明”的人
胡翌霖

    科林碎玉

    爱迪生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人们一般都会想到电灯。但许多人并不清楚,其实爱迪生只是电灯的改良者,在他之前几十年就有电灯了,甚至在商用普及方面,他也不是第一人。但爱迪生仍然是当之无愧的发明大王,他的贡献不只是电灯、留声机等伟大发明,更重要的是,他在某种意义上重新发明了“发明”本身。

    爱迪生家喻户晓的名言恰好呼应了这种“发明之发明”:“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让灵感和汗水有机地结合起来。而电灯的发明过程恰好是一个典型,它所展现出的不只是爱迪生的灵感或勤奋,更重要的是他对灵感与勤奋的统筹方式。

    白炽灯利用的是电流的热效应,而一些物质升温后会发出光芒。早在18世纪,这种现象就已经为电学家所了解。19世纪初,电池和发电机尚未发展起来,英国电学家戴维就利用2000个电容瓶对一根铂金细条放电,演示了最原始的白炽灯。之后的几十年里,一直有研究者不断尝试改进白炽灯的设计,他们使用碳棒或铂丝、铱丝等作为导体,也尝试把灯丝放在真空容器中。

    最终使白炽灯实现商业应用的,是约瑟夫·斯旺。19世纪70年代,他用碳化的纸(后来用棉)制成灯丝,并改良了真空泵,从而改善了灯泡的耐用性,使商业推广成为可能。世界上第一批被电灯照亮的住宅,第一座由电灯照明的公共建筑,第一条由电灯照亮的街道,都是斯旺的手笔。

    从电灯的“进化”之路可见,白炽灯的基本原理和技术要素早已确定,只是在不断地往更耐用、更可靠、更便宜的方向去改良,而改良的方向也是确定的,无非是寻找更耐用和廉价的灯丝,制造更真空的灯泡。

    爱迪生就是在这两方面下功夫。1878年,他开始着手改良灯丝,1879年在美国申请利用棉花、纸等制造碳丝的专利,这比斯旺在英国的申请晚了一年。更大的突破是在他取得专利的几个月之后取得的:1880年,爱迪生发现碳化竹丝——特别是用日本竹子制成的竹丝——效果出奇的好,使用寿命可达1200小时。

    为什么电灯不是爱迪生本人的发明,他的地位却如此崇高?关键在于,他对电灯的改良,不是他一个人的成果,而是他率领研究团队做出来的。在某种意义上,爱迪生发明了“发明”本身。

    1876年,爱迪生创建门洛帕克实验室,最初只有几名雇员,1878年增加到25人,1880年取得电灯专利前后达到了50—60人。建立通用电气公司之后,工业实验室被推广到每一家工厂,生产与研究紧密结合。

    这种由大型企业建立专业研发机构,促进“产研”结合的体制在20世纪成为流行,各大知名企业都争相创立实验室,爱迪生的实验室可以说是后来这些工业实验室的先驱和榜样。

    爱迪生把工业化大量生产的模式应用于“发明”本身。在他的实验室,“发明”像一件工业制品,可以被拆分为各个环节,放在“流水线”上由各个领域专家分别钻研,最终被组装成有效的专利。

    老套的科普书提到,爱迪生测试了成百上千种材料,最后找到了最优的竹丝,往往只是在渲染发明家的刻苦精神。然而,对成百上千种材料进行成千上万次测试,显然不是爱迪生一人之力。有些雇员专门负责在全世界采集材料,有些人专门负责碳化工艺,有些人专门负责测试记录……正是雇员们有组织、有纪律地完成爱迪生布置的任务,才能高效地推进发明。工业化生产的思路被应用于“发明”本身,各司其职的分工作业要比每个人都从头做到尾高效得多。加上一整套完善的后勤保障和考勤监督体制,工作室有条不紊地推进每一细分领域的研究,并迅速把成果整合起来,这才使得爱迪生的发明如此高效、多产。因为整个实验室的全部发明最终都以爱迪生的名义申请专利,爱迪生才能坐拥1093项美国专利。

    塑造天才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很可能是另外九十九个人流出来的。真正的天才不仅是自己吃苦耐劳,更善于把其他人的汗水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一种稳固的合作机制。这种体制化的发明产业,是爱迪生之前的天才们没有做到的。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科学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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