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科技厅公布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等30家单位入选。
之前,该省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在泉州召开全省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推进会,其中最大亮点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指示要求,抓住“机制活”这一关键点,引导和撬动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通过市场手段做大做强新型研发机构。
与传统的科研院所相比,该省新型研发机构“新”在哪?能否突破原先的体制机制障碍、激活社会资本,构建更富成效的激励机制?科技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研。
打破界限,助力产业转型
围绕企业生产实际技术难题,由泉州市泉港区政府与福建师范大学共建的泉州石化研究院,与当地龙头企业纳川管材、百川公司等,分别成立不饱和聚酯建材研发中心、废旧聚酯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研发中心,从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获得专利37件。
“面向产业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打破身份、地域的界限,采用全新的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技术创新、培育创新人才、孵化育成企业等,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创新动力,正是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显著特征。”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岿然说。
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孕育兴起,科技创新链条更加灵巧,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迫切需要研发组织形式和机制创新。
近年来,福建科技创新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着科技投入不足、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等“短板”。为此,福建省委、省政府把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写进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出台《若干措施》,规划建设和发展一批新型研发机构,使之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力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资金引导,鼓励多元化主体
事实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初期面临创新投入较大、人才引进较难和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而福建不乏雄厚的民间资本和海内外侨资,如何将其激活、引向科技创新领域?
《若干措施》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用创新联盟、行业协会、商会和投资机构等,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在闽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服务。
同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的作用,通过财政奖补、项目支持、用地优先、风投补贴、政府采购等方式,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市场化优势,推动建立风险投资和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引导和撬动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为全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探索新途径。
据统计,该省首批3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中企业类22家,占到70%以上,充分体现了《若干措施》的政策导向。其中仅在泉州一地,全市发展和建设新型科研机构36家(其中省级7家),涵盖新一代数字通信技术、物联网、环保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累计带动投入研发资金3亿多元。
全面创新,有效破除“两张皮”
“新型研发机构的‘新’,不仅在于技术研发创新,还包括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注重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林岿然说。
《若干措施》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市场化管理机制,实行投管分离,赋予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充分的科研自主权;鼓励其对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进行转化收益奖励、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
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实现快速转换,新型研发机构有效破除了科研成果与产业发展的“两张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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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厅长陈秋立表示,将加快建立面向企业、围绕市场来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凭借灵活多样的机构类型和人员构成,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为创新创业、孵化育成的平台和创新人才聚集的高地,建设新福建的创新“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