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海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5个文件进行解读,其中包括:下放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评审权,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赋予高校更大自主权;高校自主确定考核办法、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支持高校教师多点教学合理取酬;将优秀教学业绩和成果纳入绩效考核、职称评聘……
当下,大学已经从传统的“象牙塔”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智力库”和“动力站”,甚至是“驱动器”。从发展现状看,高校普遍存在收入分配制度设计指标和标准单一,教师实际贡献和收入不匹配等问题,造成教师扩大知识传播、转化科研成果动力不足,影响了高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山西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表示,此次新政出台,其旨就是贯彻落实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找准教师教学科研工作中的“痛点”,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回报,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
此次出台的各项政策要点,在山西省都有具体的贯彻措施,让教师看得懂,可操作。对教师考核评价,坚持教学、科研标准对等,把教学业绩和成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全面下放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评审权,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进一步淡化学历要求,注重工作实绩,改革评价机制,注重科研质量,改变职称评审中“唯数量化”“形式化”“行政化”等问题,为具有创新性、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开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