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艳)5月31日,南方都市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涉及10大行业1000家常用网站、APP的用户信息保护政策透明度排名显示,1000个平台中无一能达到隐私政策透明度高的标准,透明度较高的仅有84个平台。
该次调查显示,隐私政策透明度较高的84个平台制定的隐私政策相对完善,能够覆盖大部分必要的隐私保护条款,大部分平台的隐私政策独立于用户服务协议单独列出,用户在注册时必须同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才能成功注册。
而在透明度低的548个平台中,有157个因没有隐私政策得到零分。其中,教育文化行业最为突出,100个平台中有32个没有隐私政策。此外,还有一部分平台尽管提供了隐私政策,但主要内容在于约束注册用户的行为,没有提及隐私保护的相关条款。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平台没有在用户注册时提供隐私政策的链接,导致用户无法在首次登录时事先知晓平台的信息保护措施,需要多次跳转页面或登录后才能看到。科技自媒体“新先”创始人柏松说:“这显然有悖于把隐私政策置于显著和容易获得的位置的要求。”
更有个别平台虽然在苹果应用商店或注册页面提供了隐私政策的相应链接(安卓应用商店无此要求),但点进去是无效页面或是其他与隐私保护无关的页面。柏松说:“虽然不能就此说这些平台想在隐私政策上蒙混过关,但确实有大量用户没有点击链接阅读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的习惯。”
虽然6月1日开始生效的《网络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提出,收集适用信息应经用户明示同意,但从本次调查看,互联网企业显然在让更多用户关注隐私协议,了解自己被“明示同意”收集了哪些信息、用作何处及与谁共享等方面做得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