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03日 星期三
河南 政银携手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河南省财政启动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可作为信用担保,金融机构据此可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这是该省政银联合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推出的一次全新尝试。

    据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是财政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资金支付及时、有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需要到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仅作为信用担保,财政部门不直接参与银企融资的市场行为,而是通过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管理,对合同签订的供应商资金支付账户进行管控,帮助银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放贷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据了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坚持“财政引导、双方自愿”的原则,财政部门为银企双方搭建一个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不再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采购单位在进行资金申请支付时,财政部门审核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信息,按照合同约定将财政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备案合同约定的账号,使供应商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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