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莱昂纳多·达·芬奇从一出生就无缘父亲从事的职业,受人尊敬且收入颇丰的公证人是不允许私生子身份的人从事的。于是,芬奇在14岁的时候进入了维罗齐奥在佛罗伦萨的绘画工坊,当了一名学徒。
据记载,维罗齐奥的画坊是佛罗伦萨当时最好的画坊了。于是,芬奇的生涯就是从画坊的手艺人开始,直到后来成为了艺术大师,甚至成为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这期间发生了什么?或者说,这是如何发生的?
要知道,直到文艺复兴前期,从中世纪延续下来的行会一直是培养手艺人的。15世纪的佛罗伦萨据说有七大行会(《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除了贵族僧侣,那些靠手艺吃饭的人都得找个行会加入进去,在意大利,像画画、雕塑这种手艺都没有独立的行会,而是挂靠在其他行会里,有的城市的画家属于医生药剂师行会,有的城市属于乐器行会,有的属于工匠与木匠行会等。画坊这种培养机制就属于这种行会制度,画画、雕塑也不是什么艺术,而是市民家庭装饰、宗教行为所必需的日用品。想象一下在中国过年的时候,老百姓涌入市场里买年画、对联,请尊佛爷,而这些年画佛爷的制造者大抵就类似彼时意大利画坊里的画家。画坊里的教育自然不同于今日学院派,更没有艺术家的挥洒自由,而是和杀猪宰羊略似,教你怎么调色、怎么给羊皮纸打底。当时的画家钱尼诺曾写过一本绘画的教材,传授的正是诸如用乡下母鸡和市镇母鸡下的蛋的蛋黄调色所产生的不同效果之类的经验。经验便于代代相传,也墨守成规,画画自然也就只是一种手艺而不是艺术了。
而从《达芬奇笔记》中可以看出,在他手里,绘画已经远远不止此类手工技巧了。在当时透视法已经出现的基础上,芬奇谈论的已经是诸如阴影、结构、清晰、朦胧、诗意等等高度成熟的绘画观念了。正如他在《笔记》里对绘画产生的说法:“第一幅绘画只是沿着阴影边缘描摹的寥寥数笔”。这种对绘画本质的新奇言论是从来未有过的。
绘画在芬奇手中,可以说经历了从手工艺到艺术的巨大转变。
芬奇的幸运,除了他本人的天赋之外,还是因为赶上了文艺复兴这个好时候,也赶上了维罗齐奥这位老师。15世纪,文艺复兴已经开始,风气渐变,尽管有程度深浅,但人人得而沐浴。史载,维罗齐奥的画坊除了教授各类绘画的手艺,还因为维罗齐奥本人的缘故,在其中教授诸如化学、机械、建筑、医学等在文艺复兴时期正时兴的玩意儿。所以,芬奇的才能在这些训练中得到了真正的发挥。
画坊对达芬奇的影响是深刻的,尽管他后来和老师反目,特别是瞧不起老师的绘画水平,但我们不能否认画坊对芬奇的培养。可以说,一方面,画坊塑造了芬奇作为文艺复兴人物的独特面孔,另一方面,他作为文艺复兴人物的核心不是科学或别的艺术,只有绘画。
这在《达芬奇笔记》中体现得尤其明显。我们习惯了说芬奇是“文艺复兴三杰”之一,但其实,作为画坊学徒出身的芬奇,和那些大学教师、僧侣出身的文艺复兴者并不相同。我们熟知的文艺复兴人物绝大多数都是靠文字而传世的,他们研究拉丁文、希腊文,在著作中引用古希腊罗马先贤的格言,发掘、阅读并伪造古希腊罗马的文献。显然,芬奇不是这类人,他的拉丁文是后来自学的,为此他还自称“文盲”。芬奇甚至对这类书斋里的人文主义者颇不以为然,因为天性和画坊的生涯使他更愿意用自己的眼睛观察事物和风景,研究自然的原理。《达芬奇笔记》就是他这种艺术方法的最好写照,无论是绘画、雕塑还是建筑皆是如此。他是靠第一手经验来工作的,《笔记》就是他的经验的集合。而那些钻研古代文献的人文主义者,并不是他效仿的对象。
与之相辅相成的,则是绘画在《笔记》中的核心地位。关于《笔记》往往有两个片面的印象:一个是《笔记》在上个世纪突然风靡全球,翻译成各国文字,中文版都有好几个,似乎《笔记》是一部完整的在当代才被考古出来的古董;另一个则是凡阅读《笔记》的读者,无不对芬奇关于所谓坦克、飞机、自行车、潜水艇之类“现代”机械的绘图津津乐道,甚至以为芬奇是穿越到古代的未来人。
其实两者皆不然,《笔记》是各种凌乱文献的总称,从芬奇死后就开始流传,只是到了后来才逐渐成为如今的样子。《笔记》之所以能够流传这么多年,关键不是因为什么机械,而是绘画。芬奇在《笔记》里不仅记录了大量绘画的技巧——这都是他经验的积累,还颇为抽象的谈论了绘画的理论、哲学。这些从他死后就是艺术家们珍视的秘籍宝典。《笔记》里芬奇已经明言:绘画不仅高于雕塑,甚至高于数学。当代有学者研究认为,芬奇是要自己撰写画论、工程学之类书籍的,所以才留下海量笔记,可惜“文艺复兴三杰”个个都是拖延症患者,所以芬奇至死都没有写出书来。
芬奇在文艺复兴史、西方艺术史上的地位至今已经无可撼动,他是一个全面的人。他的科学态度决定了他既能在绘画方面树立地位,有力改变了以往绘画的技巧和理论,把画家从手艺人变成了艺术家;也能使他有意无意的在其他艺术和科学领域有如此丰富的卓异创造。阅读《笔记》,不禁会想起他青少年时期在画坊的岁月。是画坊的教育酝酿了他的品位,催生了《笔记》的内容,而《笔记》的核心是绘画,两者相互印证。这便是《笔记》里我所看到的芬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