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玉亭参赞在办公室介绍中以两国创新合作。 本报驻以色列记者 毛黎摄 |
本报驻以色列记者 毛 黎
位于地中海东部海岸与中国交往不断加深的以色列,国虽小但却不乏亮点,尤其是在创新方面更是令人惊叹,被誉为“创新国度”。资料显示,以色列科技研发经费投入长年保持在国民生产总值(GDP)的4%以上,目前它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数量列世界第三。
时值中国和以色列创新合作联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前夕,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我驻以色列使馆科技参赞崔玉亭,听他介绍了中以两国创新合作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等相关问题。
政府层面建立创新合作的机制
崔玉亭表示,中以两国政府高度重视双方的创新合作,建立了国家级创新合作机制。首先是成立了以中方刘延东副总理和以方内塔尼亚胡总理领导的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成员单位包括中方13个政府部门和以方11个政府部门,每年轮流在中国和以色列召开一次联委会会议。其次是两国政府签署了《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以及多项合作协议。这些为两国深入开展科技合作,共同推动两国创新发展搭建了合作平台,明确了重点任务,建立了保障机制。
创新合作注重前沿与产业技术
根据双方的优势和需求,中以两国在创新合作时,将脑科学、纳米技术、生物医药、土壤和水资源、农业科技、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以及3D打印等作为优先领域,共同支持了一批重点联合研发项目,推进了中以在生命、医学、纳米、计算机等基础科学领域合作研究的深入发展,有些技术得到了突破性进展,并在我国得以应用和示范推广。
共建基地引进以方高科技企业
为促进以色列高科技企业来华,推动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科技部牵头并在多部门的配合下,借助中以创新合作平台,在江苏、广东、山东、河南和上海建立了相应的中以创新合作机构。江苏常州创新园是中以政府创新合作的典范,那里建有以色列中心,是以色列在华投资的重要基地。目前,常州创新园聚集了50家以色列高科技企业,合作项目涉及科技、医疗、教育等方面。
多种活动引导民间资本注资创新
以色列高科技创新能力强,但从创新理念到最终产品上市的过程需要资金,同时产品还需要市场。中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当规模的资金,而中国的市场之大人人皆知。因此中国和以色列高科技创新供需方面十分匹配,具有良好合作的空间和机遇。在两国政府创新合作机制的框架下,通过频繁的经贸交流会、高科技展示会、创新投资论坛、项目路演和企业对接等活动,包括高榕资本、盛景资本、上海创瑞资本、维港资本、联想、光启集团、阿里巴巴等在内的众多中国基金和公司注资以色列公司,或在以建立创新研发平台。
完善服务体系做好人才培养
中以高科技创新合作必须依赖人来完成,因此人才的交流和培养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为方便人才交流,中以出台了商务及旅游10年签证、外交和公务人员免签政策;共同实施促进青年互信、友谊和合作的青年创新领袖计划;加大力度引进以色列农业、医疗、畜牧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引导农业和医疗科研单位和医院深入合作,共建联合技术开发平台和培训示范基地。
创新联委会带来合作新机遇
2017年是中以建交25周年,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将访问中国,并出席第三次中以创新联委会,这将是提升两国创新合作层次、深化创新合作的重要机遇。展望未来,我们首先应学习和借鉴以色列“人才、理念、技术、资金”四位一体的创新模式,将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其次是要在农业、水资源、可再生能源、信息通信、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以色列具有独特优势的领域开展合作研发的基础上,加强与以色列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更加重视技术的示范与转化,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合作机制,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做法,建立政府和民间的长效合作,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为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和投资搭建各种展示交易和信息交流的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创新投资以及高科技产业发展。
崔玉亭最后说,中以双方今后将在落实好联合研发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加强创新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培训,加强创新力量的引导,注重创新理念学习和能力培养,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
(科技日报特拉维夫3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