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波(中)在检查超市食品安全工作。 |
本报记者 江东洲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
当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有着更高的期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面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为监管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为人民群众撑起饮食用药安全的蓝天?近日,科技日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韦波。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科技日报: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近年来,居民消费正在由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质”的需求转变,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营养、疗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去年,广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韦波: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过去的一年,广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持续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建设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执法机构人员到岗率分别达91.70%、81.24%和86.71% ;自治区独立设置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组建食品生产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扁平化代办服务”扩展到自治区局所有事项,覆盖全区14个市局窗口。推广网格化监管的经验做法,实现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提高飞行检查工作比例,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通过市场机制扶优汰劣,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强化督查考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建立健全督查考评体系,研究制定自治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和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对各市政府和自治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同时对本系统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有力推动了各地各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工作机制,针对体制改革、专项整治、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不合格食品后处置和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开展督查,有效推动“四有两责”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坚持依法行政,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业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制定《广西食品冷库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指导意见》等一批监管制度,出台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通用规程。推动出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追溯系统导则》《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管理通则》地方质量技术管理标准。配合完成沙糕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3项。与农业、水产畜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会同公检法机关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工作意见》,食品全环节全过程监管制度标准体系和部门工作协作机制不断完善。
整治突出问题,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惩。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肉制品兽药残留、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畜禽水产品、冷冻肉品、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数据真实性、药品GMP和GSP认证跟踪、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监督检查。共查办案件5473起,移送司法机关140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吊销各类许可证17张。组织查处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经营疫苗,违法生产销售培植牛黄、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假冒进口化妆品等一批重特大案件。
加强监督管理,监管效率效能稳步提高。稳妥推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整合调整四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和食品经营许可,开展网络销售食品平台备案;完成化妆品生产和卫生许可“二证合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针对食用农产品、网络销售食品、边境食品安全和中药材市场监管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示范超市创建和食品餐饮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工作;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强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新修订药品、医疗器械GMP、GSP,全面推行“四不两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模式。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9.15万家次、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78万家次、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367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12万家次,责令整改2.57万家次。收回药品GMP证书15张、GSP证书11张,撤销GSP证书2张,约谈食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1173家。推进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启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化监管系统,其中使用系统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达71.6%,实现执法流和信息流实时动态掌握。
强化风险管控,突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加强重点产品抽检,统筹实施全区统一的“四品一械”年度监测计划。全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样品51557批次、药品样品5620批次、医疗器械样品143批次、化妆品样品770批次,总体合格率分别达到96.90%、91.49%、95.80%、97.01%,检测的样本量和合格率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提升。加强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全区县级监测上报覆盖率达100%。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数排名分别位居全国第一和第四,药品新的严重报表占比位列全国第四。加强风险隐患防控,定期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会商会议,建立风险清单,落实防控责任,强化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和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全区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起数同比下降15.38%。推广应用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和管理机制,全年有效监测舆情信息550万余条。及时核查处置食品药品舆情问题或事件26起。通过桌面推演、现场模拟等方式开展食品药械安全应急演练99场次。
稳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科技日报: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监管工作与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广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准确把握食品药品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韦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当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中央在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卫生与健康大会都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强调。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等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专章描述。特别是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正在研究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描绘了“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蓝图,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食品药品安全迎来了大有可为的重大机遇。同时,新常态下,食品药品产业规模扩张,产业素质不高、市场秩序不规范、法治意识淡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使引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风险无处不在。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们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树立法治思维,加速加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完善监管体制,继续深化改革。保持现行的全区系统监管体制、机构和队伍稳定。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属地政府主导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改革优化检验检测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评价能力建设。稳妥承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加快建立以职业化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做到专兼结合、一专多能、层次分明、梯队科学、待遇合理,与检查任务相匹配的检查员队伍。建立审评主导的食品药品审评审批技术体系。
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做好《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宣传和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的制定工作,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行政许可、案件查办等渎职犯罪高风险岗位强化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违法违规现象。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围绕“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掺假造假、冒牌欺诈、虚假宣传、篡改翻新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严”要求,深入排查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善于发现破解“潜规则”,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切实抓好质量安全大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重点查办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互联网违法经营等。
依法规范管理,全面开展“四品一械”全过程全周期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推行抽检监测不合格企业负责人或质量安全受权人集中培训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食用油网格化监管制度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和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考评,推广餐饮服务加工流程色标管理,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全周期监管,加快推进中药民族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瑶药材、壮药质量标准和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标准制定。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中标价格明显偏低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日常监督检查抽验发现问题的、不良反应监测存在问题的、被举报投诉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高风险医疗器械中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开展化妆品备案后跟踪检查和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
适应大众需求,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及周边、铁路餐饮、建筑工地食堂的综合治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体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监管环节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以及“红、黑名单”产生和应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系统平台和数据库,并实现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自治区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以及信息交换、共享等途径,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奖惩效应。
加强应急管理,严密防控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风险会商制度和监测网络,组织开展风险会商、分析评估,筛查已知风险、甄别潜在风险、预判未来风险,通过各类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加强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强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登记监管、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批发农贸市场农产品安全监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等信息化系统,试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建设完善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药品制剂类企业完成品种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
大力培育典型,加快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深入推进“双安双创”活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制度和考评标准,开展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和授牌工作,启动第二批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示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食品店等创建活动,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