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0日 星期五
这件立法大事将改变你我生活
——代表委员热议民法总则草案
本报记者 操秀英

    两会视点

    “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此前我一直说,撰写民法典这项工作的进度还是太慢了,社会变革太快,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彭雪峰委员在9日的小组讨论中表示,此次民法总则草案对个人信息保护、虚拟财产的处置等都作了相应规定,是很大的进步。

    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将如何影响每个人的生活呢?

    个人信息保护升级

    “你买房吗”“银行担保需要吗”……可能每个人都接过类似的电话骚扰,但通常也只能无奈挂掉电话。不过往后,个人信息将受到更严格的保护。

    有委员认为,虽然《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罪,但并未规定信息泄露问题,民法总则如果通过,就可以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追究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能比较确定个人信息是被谁泄露的,就可以起诉对方保护自己的权利。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委员建议,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用“重典治乱”的治理经验,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处以高额罚款,并记入征信档案。企业多次违法的,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个人多次违法的,可将此作为刑事罪名中“情节严重”的标准。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代表则表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民法总则草案还有更多细化空间。比如,除民法总则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原则性规定外,还应尽快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保护方式、相关义务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

    虚拟财产遭窃不再吃“哑巴亏”

    很多人爱上网打游戏,可有时候上线一看,自己的装备居然不翼而飞了。如果自己的网络账号被盗号,里面的虚拟币、游戏装备等被人卖了,就只能认栽吗?

    如果说虚拟网络财产还是小事,那么成千上万人的信息所积累起的大数据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就是一个关于国家战略方面的大事了。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此次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写入民法典,顺应了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发展的现实需要,被写入民法总则,意味着民法典将正式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不容侵犯。”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红宇委员表示,这也为虚拟财产多样化后进一步加强民法意义上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6岁孩子可以“打酱油”了

    与民法通则相比,此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10周岁下调到了6周岁。外界用“6岁的孩子就可以打酱油了”来形象地表述这一立法改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儿童的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阶段的水平,比如说6岁的孩子可以自己去买糖果,可以对自己的一些行为作出独立判断。”刘红宇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委员说,这一调整经过充分讨论,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进行下调,以便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科技日报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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