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4日 星期五
四川省级十大河流将实行双河长制

    近日四川省水利厅透露,四川的省级十大主要河流将实行双河长制,即每条省级河流皆设立两位河长,均由副省级领导担任。

    根据此前公布的方案,四川将设立省、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四级河长。省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由省长兼任,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主要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川省级十大河流分别为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青衣江、长江(金沙江)、安宁河、沱江、岷江、大渡河。据介绍,这十条河流皆属流域面积较大、流域人口较多、生态功能相对重要水系。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四川还将建立河湖分级名录,主要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确定。同时,坚持一河一策,在协调左右岸、上下游关系的基础上,由各级河长承担相应管护职能,实施对应的保护方案。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