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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要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组建创业团队、产业联盟,开辟创业空间;通过发展电商平台,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开展网上创业;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合作制企业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认为,在农业转型发展过程中,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促进“接二(产)连三(产)”是一个重要方向。“鼓励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仅是当今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也是我国农业产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源泉。”这位专家说。
意见要求,改善金融服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业设施、农机具、生物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
有专家指出,缺乏金融服务尤其是难以获得贷款是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加速试点、加速改革,才能在这一领域获得突破;而上述保险则是编织了一个“安全网”,让他们安心创业。
意见要求,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培训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人社部等五部门今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将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中有意愿开展创业活动和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针对其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等,开展内容丰富、方式灵活、实用有效的创业培训,实施培训、孵化、服务“一条龙”帮扶,积极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成功创业、不断发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