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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大力度引导科技、信息、人才、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基层、农业一线集聚。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带动农民创新创业,到2020年,新选派200个法人科技特派员。如果说,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服务中发挥了个人优势,能带动某一项产业发展的话,那么法人科技特派员则能集中整个法人单位的整体科技力量,集群服务一个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不管是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还是职业院校、政府机关,只要是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不仅享有在5年时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政治待遇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还可担任县(区)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职,并视为具有基层经历。
《实施意见》还鼓励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创业,不仅在5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还可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按本人意愿仍可回原单位工作。对做出优异成绩的科技特派员,在职称评审时指标单列,可以突破所在单位评审职数限制。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在全省建设300家“星创天地”。“星创天地”相当于农业领域版的“众创空间”,目的是为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基层一线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环境,降低他们的创业门槛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