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
重庆 新增贷款200亿元 近万小微企业受益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重庆市近日出台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预计此项政策将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00亿元,超过1万户小微企业将从中受益。

    据悉,按照《办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后出现的不良、贷款本金损失,由政府、银行和担保公司按照3∶2∶5的比例共同分担。政府承担部分,按市、区县两级财政各15%分担。

    所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即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鼓励类微型企业和鼓励类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型企业。

    上述业务的受理范围是获得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府性担保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单户小型、微型企业的单笔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万元,且单户小型、微型企业确认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总额(本金)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5万元。

    据介绍,这种办法有利于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为银行、担保机构分险,鼓励和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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