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9日 星期三
修法能否破局 中小企业融资难
文·本报记者 张盖伦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法程序,这是该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据了解,此次法律修订的最大原则是强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修改主要集中在融资促进、创新支持、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

    修法之前,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起草组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

    那是2014年。他们收到了1618份网络调查有效问卷。43%的受访者反映存在融资问题。

    “多数意见认为,现行促进法对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建议进一步充实、细化。”10月3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修订草案从多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11月3日,在人大常委会的分组审议上,多位委员表示,草案试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老问题”,多处写着“政府鼓励”。但光鼓励,也可能“口惠而实不至”,仍需具体措施,让条文落实到位。

    现金流堪忧,抵押物缺乏 中小企业难获融资

    在前文所述的网络调查中,不少企业倒出了他们的苦水。

    深圳一家高分子材料研发企业反映,新材料行业具有轻资产、科技含量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各阶段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由于缺乏可供抵押担保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而资本市场融资周期较长, 不利于企业对市场快速响应。

    也有企业反映,即使能拿到贷款,但抵质押环节多、收费多,如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等,极为繁琐。

    从当时调研情况来看,创业中早期企业也很难得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可以说,适合小微企业的市场化融资体系尚未建立。由于正规渠道供给受限,一些企业转向民间借贷。

    湖北武汉某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民间借贷的年化利率往往高达20%甚至30%,对绝大多数小微企业来说,这是“不可承受之重”。极少小微企业的年利润率能达到这一数字,光是偿还利息,就是一项重担。

    “银行对风险把控的要求非常高,我们要的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评估你‘百分之百’有能力还款后,才会放贷。”上述客户经理表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往往存在现金流不足、担保措施缺乏和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对银行来说,这些都是大忌。而如果银行在调查中发现企业涉及民间借贷,就是“一票否决”,因为风险太高。

    松禾创新孵化器总经理张云鹏也表示,对中小企业来说,没有容易的融资方法。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企业靠的是自筹——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借钱。“对风险投资基金来说,能进入他们视野的,可能只是这么多企业的十分之一;而最后真正能拿到钱的,大概只有十分之一的十分之一。”

    财税支持+融资促进 草案应少点口号多点真招

    直面这些问题,修订草案将原法律第二章“资金支持”拆分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章。

    新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提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动产融资登记互联网公示系统,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动产担保融资;中小企业以应收贷款申请动产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贷款的付款方应当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鼓励征信机构发展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征信产品和服务。

    “我走访了一些民营企业家,他们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非常期待,认为修订草案令人振奋,如将第二章‘资金支持’改为‘财税支持’,意义不同寻常,财税支持就是国家政策的支持;新增了第三章‘融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难就有希望破题;关注权益保护并作出明确规定,是抓住了民营企业的‘痛点’。”唐世礼委员在分组审议中表示。

    修订草案,初衷很好,但能否得到贯彻落实?

    傅莹委员表示,“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切中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但真要做的话,得克服很多困难,应有具体措施,涉及其他法律的修改。‘鼓励’,怎么鼓励呢?很多条件中小企业达不到,银行宁愿给大国企贷款。就‘鼓励’两个字解决不了问题。”

    “虽然写了一章‘融资促进’,但这些条款总体上是口号式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讲了很多年,发了很多文,中央领导和各级领导都说了很多话,但是到目前仍然是老大难。为什么?我觉得根本的问题是实招太少,实际的解决办法太少。”卫留成委员觉得,得在政策性银行、政策性基金问题上下点真功夫,研究点真办法。另外,他强调,虽然这是一部促进法,但也应该研究惩罚措施。否则,效果可能不会理想。

    给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个更好的金融环境

    其实,这部中小企业促进法,也同样可以和科技成果转化结合起来。在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车光铁委员就指出,应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客观来讲,处于创业期的科技项目,通常资金需求都非常大,但资产运营能力普遍不足,同时,由于很多地方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模式、平台建设、风险降低、配套政策等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备,金融支持力度非常有限。”他建议,应综合采取政策引导、中介搭桥、金融推动相融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支持环境,通过产权交易、风险投资、专项补助等多种渠道,有效保障科技成果从研发到产业化的资金供给。

    姒健敏委员建议,可能要综合考虑一下科技支持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政策。“我们在谈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执行问题与中小企业发展如何对接?比如说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用国家经费研究出来的成果能否在转让过程中价格减半?在转化过程中又可以免税扣除?在产品研发时又可以质押、融资?这些措施要系统协调的鼓励支持,这可能是解决中小企业问题的根本。”

    松禾创新孵化器也配套了松禾创新基金,投资了不少硬科技企业。张云鹏坦言,技术不等于产品,产品不等于销量,销量不等于利润,这中间环节很多,转化困难。而最为核心的,其实是“人”的问题。“技术本身没有价值,技术用起来才有价值。”在投资时,他更多考量的是团队有没有进行技术转化、打下市场的能力。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路上,政府能怎么“促进”呢?张云鹏说,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不应做“直接支持”,而是进行“间接支持”。直接支持,效率低;间接支持,支持力度反而可以成倍放大。比如,政府可以参股投资中小企业的专项基金。如果获利,政府可以少拿;如果亏损,优先赔付政府出资。也就是说,政府通过替机构承担部分风险的方式进行引导。“说白了,就是让利、扶持。如果是市场的问题,还是用市场的方式解决,政府一定不能大包大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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