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4日 星期五
新政速览

    重庆 国家级科技孵化器 可获百万元财政支持

    《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功能提升激励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经科技部认定(备案)且正常运营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将分别享受100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用于提升其对创新创业的孵化服务能力。

    按照《方案》内容,重庆市将对12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33家国家级众创空间开展为期一年的培育,包括强化孵化功能、健全投资体系、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孵化绩效等4个方面。

    比如,在强化孵化功能方面,将围绕研发设计、模型加工、检验检测、小中试生产、样机制造、专利战略、新产品推广创新创业链条,帮助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孵化体系,强化孵化功能,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全过程的孵化服务。

    在提升孵化绩效方面,将力争让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的企业和创客团队入驻率超过95%,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企业占入驻企业的比重超过80%,众创空间中的科技型企业占入驻企业的比重超过60%。

    为达到上述目标,重庆市将利用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分类支持、分期拨款的方式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个支持100万元,国家级众创空间每个支持50万元。

    四川 停止核准 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项目

    四川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将严控中小型水电项目的核准开发。“十三五”四川省严格控制水电项目核准,停止核准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项目。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除具有季及以上调节能力的中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30万千瓦以下)水库电站和以航运为主的航电项目外,其余中型水电项目暂停核准。特殊河流水电规划及项目审批、核准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开展相应工作。除具有航运等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发电的项目外,其余小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水电项目全面停止核准建设。已发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停建通告的,依法解除,妥善处理有关后续问题。稳妥有序推进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遗留问题处理。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此外,《意见》还提出,严格河流规划审批权限。主要河流水电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批,其余河流水电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暂停省级河流规划审批,“十三五”期间,除国家管理的主要河流外,暂停省内其他河流水电规划审批。未编制河流水电规划或与河流水电规划不符的水电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建设。

    天津 规范新能源车企 服务保障体系

    近日,天津市科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服务保障和动力电池回收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建立覆盖全部在津车辆的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并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生产企业需通过本市辖区登记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进行车辆销售。在本市设有3家(含)以上经合法授权,具备二类以上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分布在合理区域,且至少一家为专营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专用维修工位和仪器设备,承诺提供并履行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每家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不少于5个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充电桩,承诺对社会开放,并接入全市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面向社会开放的充电桩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收取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并明码标价。同时,生产企业负责在津销售新能源车辆的充电条件确认和配套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并纳入其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

    同时,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车辆提供质量保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整车质保;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提供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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