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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陈 瑜
新修改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2015年10月起施行将近一年。7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作了相关汇报,提到了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的问题。
技术转让税负成科研人员难言苦衷
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李仁府团队的重大航空航天成果,以2750万元人民币作价入股,被上市公司华伍股份推向产业化。
根据协议,李仁府与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分别持有新组建的华伍航空15.45%和9.55%股份。此举催生了又一个“千万富翁”教授。
其实,李仁府及其团队并非武汉高校技术成果转化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3年底,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骆清铭领衔的绘制“大脑地图”专利包,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首个公开挂牌交易的科研成果,在武汉光谷联交所与武汉沃亿生物公司以1000万元成交,创造标底国内金额最大、个人及团队分配比例最高两项“中国之最”。
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大亮点,是在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做了原则性规定: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在媒体报道中,高校科研院所的“创富神话”不断上演。但作为“创富神话”的主体却有着难言的苦衷。
“我们希望能够降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税负。”一位成功进行成果转化的高校教授说,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获得的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但一项科技成果,通常是科技人员“十年磨一剑”甚至是几代人共同完成的,一次性征收所得税影响科技人员积极性。虽然目前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转化成果所获得的股权奖励给予延期纳税、分期纳税等优惠,但对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科研人员在获得股权而没有现金收入情况下,即要求5年分期缴纳所得税,高校、科研机构无税金支出渠道、个人无现金用于缴税,缴税存在困难。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所陈宝明所长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修改后的新法第八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意味着今后新增加的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税收优惠措施,应当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改有关法律来实施。
“如何让技术拥有者转变‘技术转让不如卖设备来得实在’的观念,需要国家出台进一步措施。”陈宝明说。
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匮乏阻碍转化效率
上海交通大学原党委书记马德秀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之一是技术转移效率低下。
她当时提出,成果转化的队伍、外部中介机构队伍、服务体系、网络平台、资本对接等是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生态链形成的因素。
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该校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作为成果转化的管理与服务机构,将通过建立市场化的人员招聘和激励约束机制,引进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转移人才,逐步建立一支以专业化经纪人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队伍,构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
在19日的汇报中,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提及,25所直属高校中有20所建立了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通过培训、市场聘任等多种方式,形成了一支基本的成果转化队伍,每个机构的规模一般为5—10人。他特别提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依托学校工业研究院与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面向全球引进各类知识产权运营与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体系。
但他同时表示,科技成果由于其形态的无形性和交易的复杂性,增加了技术经纪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介入技术交易的难度。目前社会上缺乏知识产权运营的专业机构,大多数学校建立的技术服务机构也都是以管理为主,难以适应成果转化的专业化需求。
“成果转化运营高端人才缺乏,制约转化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也表示,从事技术研发的人才很多,但既懂技术、又懂市场、还能熟悉金融、法律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匮乏,难以满足知识产权成果运营需求,严重制约了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价值的有效发挥。
金融等相关政策没有产生“化学反应”
江阴市伟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江苏一家省民营科技企业,产品科技含量高,从钢材原料到成品,附加值增加了100多倍。但公司在创立起步时,由于没有符合融资条件的抵押品,贷款比较困难。当地银行通过走访了解该公司情况后,认为其符合“苏科贷”条件并随即发放400万元贷款支持,解决了企业新产品研发和扩大生产的资金困难。
但现实中,像“伟裕”如此幸运的技术拥有者并不多。
杜占元说,目前存在科技与金融结合不紧密问题。科技成果从创新研究到产业化需要完整的资金链,成果的熟化、中试、孵化以及商业的策划都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成果孵化、小试、中试的大量资金投入,往往是个人或是单个科研团队无法承受的。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做好科技领域自身的改革,另一方面还要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作用等,让相关政策制度产生“化学反应”,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
——延伸阅读——
“执法检查”将在13个省市区进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各地各部门依法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激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等方面法律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检查组将分成5个小组,于7月至8月期间分赴北京、浙江、湖南、广东、贵州等5省市开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委托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等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