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8日 星期六
项目是骡子是马,还得科技评估来“遛”!
本报记者 张 晔

    管理决策是不是拍脑袋,答辩评审是不是拍胸脯,项目验收是不是拍手通过……这些疑问,曾萦绕于许多科研人员心头,而科技评估则给出了答案。

    记者从日前成立的全国科技评估机构协作网络的研讨会上了解到,早在上世纪90年代,原国家科委就在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管理中引入了评估机制,从既不是管理决策者、又不是执行者的第三方立场来客观评价科技计划。

    从国际上看,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评估都是规范政府部门决策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创新绩效的有力“抓手”之一;科技评估在优化科技决策、改进科研管理、加强监督问责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对科技评估提出了重大需求。国家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执行进展如何?各项举措取得了哪些效果和影响?还存在哪些问题和障碍?下一步如何改进和完善?都已成为摆在有关部门面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议题。

    “自2009年以来,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受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委托,国家科技评估中心连续七年开展了10个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监督评估,使科技重大专项初步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评估‘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副总评估师徐耀玲研究员介绍说,国务院和三部门领导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听取监督评估工作汇报,充分肯定监督评估在重大专项实施中发挥的“掌握实情、发现问题、监督指导、加快实施”的重要作用,为决策部署重大专项下一阶段任务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任王瑞军告诉记者,正因为评估有自己的标准规范和工具方法,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才有利于做出科学、可信、有用的评估结论。

    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新一届政府的主要改革任务和方向。2014年,国家出台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明确提出,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特别指出,简政放权并不是说政府就撒手不管了,必须做到“放管结合”。

    改革后,政府站高一层,退后一步,将科技计划项目交由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比如,当前正在深入推进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核心任务就是搭建“一个平台、三个柱子、一套系统”。所谓“三个柱子”之中的一个,指的就是科技监督评估体系。

    “这样做就是要加强政府的评估监管职能,最终有利于优化科技管理决策、加强科技监督问责,提高科技活动实施效果和公共财政投入绩效。作为有效衡量创新绩效、支撑宏观科技决策和管理、加强监督问责的重要工具,科技评估正在得到各级科技部门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不断嵌入科技创新管理环节。”王瑞军说。

    目前,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正在探索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进行评估,受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委托开展科学基金绩效评价等,希望通过形成嵌入式、全链条、多层次的科技评估管理模式,通过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相结合,使评估服务管理决策与监督问责的支撑作用发挥得更加全面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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