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正式出台《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一票通”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5月20日起,在全省食品小作坊实行“一票通”制度,使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
“一票通”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生产需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规范小作坊产品的销售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一票通”内容包括小作坊名称、地址、许可证号、产品名称、单价、生产日期、供货日期、购货单位、收货人信息、流水号等,作为销售台账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县级食药监管部门统一监制“一票通”票据,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检查,指导规范填写。对未落实“一票通”制度的小作坊,由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通知》要求,小作坊应向购货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及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一票通”票据。小作坊和采购单位将“一票通”票据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