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交通拥堵费到底该不该收?——
免费的是最贵的
□ 薛兆丰

    ■谈车论道 

    北京市交通委12月3日表示,2016年北京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消息一经发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2月5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发文指出,收取拥堵费,是交通需求管理的必然选择,还是缓解交通压力的加码之一?收了钱就能畅通,还是会陷入“越收越堵”的恶性循环?

    拥堵费,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曾传出酝酿征收拥堵费的消息。而在国外,征收拥堵费则已成为事实,新加坡、伦敦、纽约、东京等城市都在市中心不同区域收取拥堵费。

    “到底该不该征收?征收后能否有效治堵?如果收,那在哪些区域征收?又该征收多少……”关于征收拥堵费和城市交通拥堵的治理,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无论质疑或赞同,公共舆论充分的讨论,都是对一项公共政策出台最好的支持。

    关于拥堵费,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薛兆丰以《免费的是最贵的》一文,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以下节选自其《免费的是最贵的》一文,并有删节。

    100多年前,一位大经济学家叫庇古。他写了一本名著。假设A点到B点有两条路,一条是高速公路,宽敞,速度快;一条是很差的路,坎坷,速度慢。从A点到B点,你们要去的话,会选择高速公路,还是低速公路?自然选择高速公路。走高速公路的人就越来越多,路就开始拥堵了。

    到最后,走高速路跟低速路的速度一样慢了,等于没有了这条高速公路。

    上路的人要付费,是不是亏了?没有亏。为什么?他觉得值得付费,因为相比走低速路节省的时间,创造的价值比走高速路付的路费要高,他才会选择走高速。

    把这个道理一般化,就是一旦一个东西免费,或者说没有主人,谁都可以进去拿,它的价值就会大大降低,或沦为没有价值。

    城市的拥堵问题,我的建议是收拥堵费。公共道路,如果要收费的话,穷人连上路的基本权利也没有了。这是最常见的反映。很多人放弃一个基本的事实,从A点到B点,要达到这个服务,你需要原材料,包括车、司机、汽油等。很多人认为这就够了,忘了最重要的,还有什么?时间。除此之外,还要有路。他们认为路是不要钱的。但实际上,路是排他性的,为什么汽油要收钱,路就不应该收钱呢?现在是路不够,众人在争这个路的使用权。剩下来的问题是问,怎么分这个使用权,是认钱还是认人。计划经济和今天市场经济本质区别,大而言之,就是从一个认人的社会变成一个认钱的社会。

    很多人说道路是公共品,这里要区分私用品跟公共品的概念。经济学对公共品和私用品有严格的区分。私用品是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公共品是你用了,不影响别人的使用,最好的例子是音乐、故事的情节。灯塔、路灯、电视、语言等也是。

    道路其实是私用品,是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不然它就会拥堵。私用品由政府提供,却仍然要收费,有什么作用?第一筛选需求,谁需要谁付钱。它的目的是防止这条路变成不是资源,价值消失。第二个功能是核算成本,要计算这条桥是否合算,会不会成本太高。

    道路是政府提供的私用品,应该收费,这跟大家原来的成见认为道路是公共品,要完全免费是不同的。实际上,私人也可以提供公共品,比如说电视转播,但他们是用别的方式收费,比如用广告来捆绑对冲。

    (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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