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让改革在一部分地方先“转”起来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之九

    本报记者  李 艳

    “政策有了,条款有了,如何在最快的速度内落实?怎么让这些改革措施‘转’起来?这是对我们最大的考验。”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李哲感叹。这不仅是李哲的感慨,更是所有人关注的问题。在李哲和他的同事们看来,在一定区域内先行先试是“特别好的”。

    不久前颁布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管是其中提到的对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改革,还是有关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变革,不管是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还是对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的重视,都让人看到了中国科技和创新事业不断向前的动力和决心。而所有这些实施方案的压轴内容便是“推动区域创新改革”。

    问题梳理好了,改革举措也已提出,下一步,就是谁来做,怎么做?“遵循创新区域高度集聚的规律,突出分类指导和系统改革,选择若干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各项重点改革举措进行先行先试,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一些地方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引领、示范和带动全国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对于《实施方案》中提到的知识产权、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动、国际合作、金融创新、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改革试验,第十一条明确提出要“遵循创新区域高度集聚的规律,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授权开展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出台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启动改革试验工作。”

    把这些好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在一部分地方先行先试,快速推进是一个办法。上海张江高新区、北京的中关村都在不断推进新的改革措施,还有许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做了许多新的尝试。李哲和他的同事如是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的相关负责人也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实施方案》出台之前,上海就已经开始对一些具体的措施进行尝试,比如允许一些特别优秀的人才单独开辟签证通道,为一些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取消行政管制等,成效良好。

    目前,张江高科技园区也在推动一些新政策的落地,比如进一步放宽对企业行政上的管理;让一些免税政策更具普惠性等等。

    在关于推动区域创新的内容阐述中,“制定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指导意见,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被单独列了出来。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样的安排表明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被提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这位知情人表示,三地市场壁垒仍然存在,协同发展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障碍。京津冀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不仅在于硬件,更在于软件。但他表示,协同发展中的障碍正在一步一步解除。“比如让三地的电话互相之间不再是漫游”,他强调。

    早在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明确了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在3大税种、一定时期内实行税收收入“五五分成”,这扫除了产业转移过程中,因地区间税收利益博弈带来的障碍。同时,天津、河北等地都在进行先行先试。像天津自贸试验区就利用其政策平台优势,推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项举措,服务京津冀的错位发展。而本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更让人们看到了中央在推进区域创新和协同发展中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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