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车论道
日前,郑州70万元一个的“最贵”停车位曝光。车位位于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小区,该小区地下车位有520个,地面车位90个,已经全部有主。物业人员说,“现在二三十万元买不到车位,能停两辆车的子母车位一般在60万元以上”(8月31日澎湃新闻)。
当下的停车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所有的二三线以上城市都非常突出,远远不只是郑州。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某小区的停车位已经涨到了195万一个;杭州有的小区的停车位已经涨到了50万元以上;就连有些三线城市的停车位也涨到了二三十万元……随着水涨船高的还有停车费问题,小区的固定停车位停一晚上要几十元钱的现象也已经比比皆是。笔者认为,这是政府投入和规划的失职,以至于导致停车位价格以及停车费出现了失控。
需要明确的是,所有办完上牌手续的车辆,都是正当的私人财产。在向政府缴纳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之后,根据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原则,车辆就应该享有一些基本的权利。除了最起码的路权之外,社会上每一辆车,还应该被保障停车权利。并且,对于绝大部分车辆而言,停车驻车的时间要远远多于行驶在路上的时间,因此,保障市民能够方便停车,是地方政府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各级政府尤其是市区居住人群密集地区的基层管理单位,都应该想方设法保障每一辆车的停车驻车权利,规划修建更多的停车位,并通过提高供给数量降低停车位价格。
值得期待的或许是,国家相关部门对停车位紧张等问题并非无所察觉。8月初,国家发改委联合几个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各地政府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停车设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然而,指导意见并不等于各地的实施方案,对每一个城市而言,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在“土地财政”的左右下,他们是不是有魄力割舍政绩肥肉、并让优质的公共资源建成收效缓慢的停车场,仍然是很大的问题。
当下社会又称为“汽车社会”,而且,我国私家车数量仍然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不断递增。因此,政府规划必须要跟上“汽车社会”的节奏,不能只放手让老百姓买车,而不保证让老百姓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