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通知显示,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作基数,逐年调整。2015年至2019年,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根据城市公交车用能结构情况另行确定。
同时,2015年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