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7日 星期一
天津海关:18条制度措施 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

    科技日报讯 (记者陈瑜)天津海关4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运行之日起,先行推出18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措施。

    天津海关关长李佩林介绍,这次首批推出的18项制度措施中,包括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的4项,促进贸易便利化的5项,支持新型业态发展的4项,培育法治环境的5项。

    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方面,实行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制度,即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自有车辆或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承运保税货物,改变以往使用海关监管车辆转关运输的方式;在支持新型业态发展方面,实行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后,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并将加工贸易制成品纳入保税展示交易商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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