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阶梯水价不能让人望穿“秋水”
文·刁志超

    今年4月到5月期间,乌鲁木齐、济南、张家口、衡水、廊坊、信阳等北方水资源并不丰富的城市,均开始密集执行阶梯水价调整,水价上涨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综合平均水价上涨超过70%。(据4月22日新华网)

    在水资源日趋紧张宝贵的今天,通过实行阶梯水价,将更有利于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发生,在这一点上是值得肯定与推广,并能够获得百姓支持与理解的。但是在实行阶梯水价之前,除了要通过调研论证,确保阶梯价格档差合理之外,更需要充分考虑百姓日常用水基本需求,保障基本用水范围内居民的合法利益,保持第一阶梯水价的相对平稳。

    水是生命之源,任何人要想生存是离不开水的,水的价格可以说事关百姓民生。有专家表示,水费支出在国内城市居民生活支出中约占1%,尽管占比不高,但多地对第一阶梯水价的上调还是会对百姓的生活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对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体来讲,多出来的几十元水费,很可能就是人家的几顿饭钱或是要少吃上几顿肉。

    诚然,近年生活用水的供应、处理等成本都在上涨,各地对水价上涨也都有着千万种理由,但是这种没有经过群众听证、成本公开、结果公示的涨价,没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就对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部分“下刀子”的做法,难免引起人们的质疑,有种以改革之名行涨价之实的感觉。

    其实,公众百姓并不是不允许水价合理地上涨,但是其首先应当能够让人看到、看清、看懂水价调整的理由,成本上涨了是什么原因、各部分涨了多少、从厂水源地到居民家的水龙头经过了哪些工艺处理、居民用水能因此得到哪些保障?都应该是本明白账,不能让人望穿秋水也不知其中一二,借着水价阶梯改革之机就稀里糊涂给调上去了。

    对此,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水企的监督与指导,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等手段,提高行业的整体服务管理水平以及群众的信任满意程度。同时在以节约资源为目的的水价改革中,还要照顾到低收入群体等小众,给予一定程度减免,减轻其生活负担。而重点加大对用水大户的企业,尤其是高污染排放企业的收费力度,倒逼其减少、节约用水,降低对水污染物的排放,真正地让阶梯水价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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