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据媒体报道:从1991年到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2015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度增长率为14.33%—18.24%,明显高于2013年我国人均GDP8.97%的粗增长率。近日,由复旦大学牵头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公布上述数据。
近年来,尽管我国政府不断增加对医疗费用的财政支出和扩大医保的覆盖面,但没有真正给普通民众带来利益,反而导致人均医疗费用的大幅攀升,其年均增长率甚至远超人均GDP的增长速度,“看病贵”依然是老百姓的难承之重。有关研究机构将其缘由剑指不合理的“浪费型”医疗补偿机制,堪称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诚然,希冀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的手段达到降低患者个人负担费用的医改善意毋庸置疑,但由于没有将“控制医疗卫生总费用”作为主要的医改评估指标,也就未能从根本上抑制医疗机构的创收动力,反而让过度医疗、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等旧有弊端愈演愈烈。如此导致财政支出增大和百姓绝对医疗费增加的双重“浪费”。
遏制人均医疗费远超GDP增速的根本途径,就是要把“控费用”作为政府对医疗制度改革的考核指标,致力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尤其是把百姓实际负担下降和医疗成本效益提升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这就需要破除现行的“浪费型”医疗补偿机制,努力探索出一条在“控制医疗卫生总费用”基础上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医改之路。
一要用好“加法”。要通过完善政府筹资职能不断彰显医疗的公益属性。医疗卫生工作事关国民健康福祉,不能将其视为经济增长点。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无疑是确保其“公益性”的重要体现。鉴于目前医疗机构拥有的“财政差额补贴”和“医疗服务收费”两条途径,确保两者1∶4的比例关系,或有助于保持医疗卫生与整体社会的均衡发展,使之在总额预算下,降低医疗机构通过服务收费增加业务收入的热情,消除其对“多开药、多做检查”的依赖。
二要用好“减法”。要通过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改革激发医院节约成本的积极性。比如,通过健全对医务人员的内部激励和管理机制,让医务人员的收入在确保固定工资的同时,考量降低医疗成本并保证患者健康的绩效工资;通过由“按项目付费”改为“按服务单元付费”,使医疗机构由被动控制医疗费用,转为主动降低控制费用、避免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