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题
“日常生活中,看一场电影,几十元的票价中含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附加费;乘坐国内航班,机票附加50元机场建设费,以及按航段里程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每人次还需随票缴纳20元旅游发展基金。”九洲电器集团董事长张正贵代表认为,“现实中,附加费究竟收取了多少,怎么计算,用在哪里,谁在收,大多数老百姓并不知情。”
张正贵说,在水、电、气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中收取附加费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当时,我国水、电、煤、油等公共产品由政府进行资源定价,长期价格偏低,为发展社会事业,政府不得不额外收取附加费,以此补充公共设施的投入。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被引入到公共产品定价领域,水、电等公共产品的价格逐步趋于市场化。可是,各种名目的附加费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被“附加”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按照张正贵的统计,目前,我国主要收费项目中,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收费项目有30多种。在关系民生的水、电、汽油等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比如,水价里有公共事业费、排污费;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煤炭价格里有矿业权价款、水土保持费、土地使用费甚至“占道费”等十多种附加费。
张正贵说,有一些收费项目,为什么要收,收到何时,大多数老百姓并不清楚。目前,在关系民生的30多项附加费中,明确标明征收期限时间的仅有5项,其中征收期限最早到期的是民航发展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其余附加费征收期限则是空白。水、电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中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征收依据是1964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至今已执行50年,仍然在继续征收。
张正贵认为,随着水电费用的银行代缴代扣,公众对缴费明细很难知情,“附加费”究竟附加了啥,更是缺乏起码的公示与评估程序。很少有人能够说清这些费用因何而交、交了多少,“其实,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的收费,不仅要向缴费者提供清楚的缴费单,还要统一列入财政收支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做得并不到位,收费项目不透明”。
去年,财政部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各级地方政府也在加紧清理制定并公布本地区相关收费目录。按照规定,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张正贵说,解决附加费问题,政府已经走出了第一步,但未来的路还有很长。说不清、道不明的种种关系民生的收费项目,仍需尽快理顺、规范,要早日让“附加费”成为“明白费”。
张正贵建议,财政部门尽快建立收费清单,加强清理力度,剔除违规与超时收费;对合理的收费项目,要说明法律依据,严格收费程序,对具体收支项目进行细化,向社会公开;对“附加费”不知去向甚至挪用滥用的,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建立透明的监管体系,不能让“附加费”成为一个被地方或部门利益绑架的“筐”。(科技日报北京3月14日电)